出租房屋的用途该如何约定
一、出租房屋的用途该如何约定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居住或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及以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房屋的用途是必备条款,作为出租方有义务保证房屋能作约定的用途使用。
出租方有义务保证房屋能作约定的用途,指的是类用途,而不是承租方具体的使用用途,因为房屋所有人只能保证房屋符合某一类用途的要求,对于房屋以外的因素无法保证,并且具体使用用途所要具备的房屋类用途以外的条件是针对使用者的。
如果在合同中直接约定房屋的具体用途,那就可能会被认为出租方有义务保证承租方能按具体用途使用,会给出租方造成不必要的责任,甚至是巨大的损失,在实践中就出现了因约定为具体用途而使出租方受损失的情况。
虽然租赁双方直接约定具体用途的情况并不常见,但鉴于以上情况,我们仍有必要注意在这方面的宣传,尤其是针对出租方,要求在签订合同时用途应与房产证明材料上一致,而不是写具体用途,以维护自身利益。
如果双方同意在合同上对具体用途作出约定,那么也应在合同中注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房屋承租人改变用途怎么办
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用途是指承租人不经出租方同意,改变约定的租赁房屋用途,以致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的陷阱。
通常租赁合同中会约定租赁房屋的用途,如住宅用、商用、生产用等等。房屋的不同使用方式,对其使用寿命和安全有重大影响,所以法律规定,承租人不经出租人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如住宅用改为商用等,则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将出租房屋收回。
总之,承租人需要改变租赁房屋约定的用途时,应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在租赁房屋达成一致之后,承租人需要按照实际约定或法律规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虽然此时在一段时间内享有对租赁房屋的使用权,但也不能以使用为借口而从事一些违法犯罪活动,当然所从事的活动也不能对房屋的内部设施、结构等造成损坏性影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关于离婚手续
关于离婚手续,首先要知道离婚的类型,离婚一般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选择离婚的方式不同,那么办法离婚手续的程序也不一样。首先我们了解......
·民事诉讼申诉有新证据要交诉讼费吗?
民事诉讼申诉有新证据要交诉讼费吗?一、民事诉讼申诉(一)民事案件申请再审1、根据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民事案件申请再审,是指当事人不服已经发生......
·2023刑拘后一般多久批捕?
一、刑拘到批捕一般是多久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
·交通肇事逃逸定性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逃逸定性标准是什么?(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则是怎么规定的?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则是怎么规定的?《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
·一、交通事故过错责任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过错责任认定标准是怎样的?交通事故过错责任认定标准是通过有红灯来进行闪烁的路口,没有确认路边存在着安全的状况的话,就通过的这种状......
·什么情况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什么情况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什么情况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一)一方未经对方同意,......
·经营范围变更股东会决议有必要吗
经营范围变更股东会决议有必要吗一个公司的发展方向,以及一个公司在做一些重大决议的时候,都会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对于一个股份制公司来说是必......
·辞退员工工资应该什么时候发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
·提起民事诉讼提交的材料包括哪些
提起民事诉讼提交的材料包括哪些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起诉状正本和副本均必须提供原件,原告为个人的必须亲笔在"具状人"一栏中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