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什么是破产撤销权

什么是破产撤销权 什么是破产撤销权
  撤销权是指破产财产的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案件受理前的法定期间内进行的欺诈逃债或损害公平清偿的行为,有申请法院撤销的权利。破产无效行为则是针对民法通则、合同法中规定的无效民事行为在破产程序中的表现特点作出的强制性规定。相对而言,破产无效行为制度并无创新内容,而破产撤销权则建立了新的法律制度,所以本文重点论述撤销权。
  《民法》与《合同法》中均规定有撤销权(下称民法撤销权),并不仅因破产程序的启动而被排除适用(但需依相关规定行使)。破产撤销权也是依民法撤销权的原理产生的,但两者存在一定区别。破产撤销权是针对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特殊情况设置的,适用范围同民法撤销权有所不同。《破产法》规定可撤销的行为(无效行为除外),在债务人有清偿能力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属于债务人对其民事权利的处分,如对原无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权提前清偿等。但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因违背公平清偿原则,这些行为便属于欺诈行为或偏袒清偿行为,应予撤销。民法撤销权的行使主体为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而破产撤销权只能由管理人行使。此外,在行为的主观构成要件、权利行使方式等方面也存在一定区别。
  《破产法》以维护债务公平清偿为首要目标,撤销权则是维护公平清偿的关键环节,故各国均将撤销权视为破产法上最重要的制度之一。美国著名破产法教授麦克拉兰认为,可撤销交易制度是破产法对商法最重要的贡献,这不仅仅是因为该制度促进了破产法的平等分配原则,而且它减少了对债权人从智力竞争中得益的刺激,促进了合理的商业活动。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破产撤销权体现的是债务公平性,对于公司欠下的债务,假如这个债务是真的无力偿还,破产清算,那撤销权在这个过程中是没有效力的。然而假如债权人在这个破产过程中,发现公司是抽资出逃或者恶意欠款,破产清算,这也撤销权就非常有效,它可以让破产行为无效,让债务人偿还债务。以上就是“什么是破产撤销权”的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民事诉讼案件可以发回重审几次
      民事诉讼案件可以发回重审几次民事诉讼案件是法院所有案件类型中所占比例最高的一类案件,因为民法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很多纠纷都涉及到民事纠纷。......


·公司法3分之2以上的人同意才可以增资吗
      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就需要一直扩大规模增加公司的资产,这样才能走的越来越远,但是公司的增资、扩大是不能随意的进行的,需要得到公司股东的同意,......


·协议抚养费可以反悔吗?
      协议抚养费可以反悔吗?1、如果协商一致,协议是有效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


·非法集资如何民事诉讼?
      非法集资如何民事诉讼?我国目前无法对非法集资进行民事诉讼,如果案件定性为非法集资人民法院不会受理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


·工程质量问题的定义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问题的定义是怎样的工程质量是建筑方和企业单位的核心,甚至是双方在发展过程当中都必须要面对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可以说质量就是生命。......


·老板辞退员工补偿规定是什么?
      老板辞退员工补偿规定是什么?一、老板辞退员工补偿规定是什么?老板辞退员工补偿规定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


·国际仲裁执行时效是多久
      国际仲裁执行时效是多久?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在国际地位中已占有重要的位置,国内也有相当多的公司与国外公司合作做生意,做生意就难免出现纠纷,......


·如果有聚众斗殴可以报警么?
      如果有聚众斗殴可以报警么?小年轻人可能因为气火旺盛因为一句话就会争吵起来,甚至会打架,如果双方都动手了,两边朋友都看不下去就会有聚众斗殴的......


·顾客在商场摔伤怎么赔偿
      休闲时刻或者放假期间,商场都是一个供人消遣的好场所。商场想要吸引更多客人,设计和环境是很重要的。商场的环境直接决定了顾客的体验。因此,很多商......


·上下班时间走路摔骨折了算工伤吗
      上下班时间走路摔骨折了算工伤吗走路上下班的,作为一个行人,在步行上下班的途中,如果发生意外,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这个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首先......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一)续租时出租人要求合理变更某些条件如原租金过低,出租人把租金提高到靠近国家,即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