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事诉讼程序欠款不还的的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程序欠款不还的的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程序欠款不还的起诉流程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体诉讼程序如下:
   (一)起诉
   (二)受理: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三)审理前的准备:
  1、审理前的工作:
  (1)在5日内送达起诉状副本给被告,被告15日内提出答辩,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2)告知原被告的诉讼权利和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3)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人民法院自行收集证据的范围)
  (4)当事人的追加。
   (四)开庭审理:
  1、时间:答辩期届满并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后进行。
  2、程序:开庭3日前用传票通知当事人,用通知书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
  3、确定开庭日期:开庭前3日发布公告,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开庭的时间、地点。
   开庭审理 :
  (1)准备开庭:
  书记员查明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
  宣布案由以及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口头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2)法庭调查:当事人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可以要求法院重新调查证据、鉴定或勘验,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当事人陈述: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的顺序进行。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归纳本案争议的焦点和法庭调查的重点,并征求当事人的意见。
  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如果不能出庭,经法庭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语言,由法庭宣读;受诉法院委托外地法院代为询问证人的笔录应当在法庭上宣读)。
  经审判长许可,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有权向证人发问,证人应当如实作答,当庭出示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 当庭宣读鉴定结论 鉴定人向法庭宣读鉴定的方法和经过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鉴定人发问。
  法庭审判人员或者勘验人员当庭宣布勘验笔录,拍摄的照片或绘制的图表,应向当事人出示,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勘验人发问。
  法庭调查结束前,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应当就法庭调查认定的事实和当事人争议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分别寻问当事人、第三人、诉讼代理人是否还有意作最后陈述。不能当庭认证的证据,可以休庭合议后再予以认定。
  合议之后认为需要继续举证或者进行鉴定、勘验工作的,可以在下次开庭质证后认定;如果认为此次法庭调查,未能查清案件有关情况,法庭可以决定第二次开庭法庭决定再次开庭的,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对本次开庭情况进行小结,指出庭审已经确认的证据,并指明下次开庭调查的重点。如果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必要的证据已经齐备,即可宣布终结法庭调查,进入法庭辩论阶段。
  (3)法庭辩论
  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辩论,审判长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征求各方最后意见。
  (4)评议:
  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进入评议时进行评议,实行少数服从数的原则。评议的情况应当如实制作笔录。评议笔录不准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查阅、复制。评议毕,审判长宣布继续开庭 当庭公开宣布判决结果,10日内向当事人发送判决书;或定期宣判,在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要告知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限、上诉法院。
  以上就是民事诉讼程序欠款不还的起诉流程的具体介绍,相信您看到这,已经对其有了大概的了解。可以看出,其流程还是比较繁多的,同时需要证据的具备,从起诉、受理等流程的进行,花费的时间也是很长的。而且,整个起诉流程涉及的法律知识有很多,所以您在日常生活中,不妨多学习学习。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哪些罪犯可以适用死缓,适用死缓的罪犯有哪些
      对于罪刑极其恶劣的犯罪分子,有的情况下不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而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死缓,好歹罪犯暂时不能死了。不过不是任何一......


·申请法律援助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法律援助需要什么条件在现实情况中,会出现一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为某些原因而没有聘请律师,为了保障他们的获得辩护的权利,法律规定的法律援......


·一、交通事故鉴定费和诉讼费由谁承担?
      一、交通事故鉴定费和诉讼费由谁承担?对于鉴定费用及诉讼费应由谁承担的问题,因交通事故案件涉及的法律繁多,难免导致审理结果出现差异,在实务中通......


·股权投资如何获利?相关规定有哪些
      股权投资如何获利?相关规定有哪些一、什么是股权投资股权投资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是指企业(或者个人)购买的其他企业(准备上市、未上......


·刑事诉讼法拘留时间折抵刑期么
      刑事诉讼法拘留时间折抵刑期么在判刑之前,若是犯罪分子有先被羁押,即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的,那么拘留期间或者逮捕期间的时间,在判刑之后也是会计算......


·打架致人轻伤到检察院能和解吗?
      打架致人轻伤到检察院能和解吗?民事赔偿部分是可以得到受害者谅解。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不代表国家机关不追究法律责任。但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酌情......


·有资格担任临时监护人的有
      有资格担任临时监护人的有父母过世或缺乏监护能力时,由下列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


·商品混淆商标侵权的量刑是怎样的
      商品混淆商标侵权的量刑是怎样的假冒使用他人的商标商品,对于社会的稳定发展和他人的合法权利都是受到了极大的影响,所以我国有专门的法律规定来保护......


·法律规定饮酒驾车怎么处罚
      法律规定饮酒驾车怎么处罚一、饮酒驾车怎么处罚(一)酒后驾驶: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


·虚假诉讼罪是刑事案件吗
      虚假诉讼罪是刑事案件吗虚假诉讼罪是属于刑事案件的,虚假诉讼罪的入罪条件是行为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网络传销犯罪辩护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网络传销犯罪辩护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1、计件收费(一)在侦查阶段提供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1500-10000元/件;(二)审查起诉阶段:2000-1......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