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共同共有房屋拆迁后补偿款的分配如何处理

共同共有房屋拆迁后补偿款的分配如何处理一、共同共有房屋拆迁后补偿款的分配共同共有又称公同共有,是基于共同关系发生的、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共同共有的特征和有关权利义务的关系是:(1)共同共有的基础是共同关系,最常见的是夫妻家庭财产。他们对共有财产不分各自的份额,在共同关系存续期间也不能要求分割。(2)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他们经平等协商进行管理、支配和进行处分。(3)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也承担平等的义务,对外就共同财产负连带责任。(4)在共同关系终止时,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应经平等协商,确定各自的份额。如果意见不一致,可诉请法院处理。二、共同共有房屋拆迁后补偿款怎么处理房屋共有在实际生活中非常普遍,对共有房屋的拆迁补偿,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各共有人在内容一致的情况下按其协议对共有房屋的补偿安置进行处理,因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1、确定各共有人共有份额,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同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对于按份共有,各共有人的份额已经确定。对于共同共有,共有关系未终止前,不能进行按份的分割。在共有关系终止后,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推定平均分割其份额。在实践中,房屋拆迁补偿中,共有人要求不一致时可推定共有关系终止,但要求一致的部分共有人之间仍可成立共有关系。在这里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对于共有房屋,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如果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共同共有,推定平均分割份额。2、分别进行拆迁补偿,确定各共有人的共同份额后,对要求房屋产权调换的共有人以其新享有的份额为准实行产权调换;对要求货币补偿的共有人以其所享有的份额为准实行货币补偿。但要求产权调换房屋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购买要求货币补偿的共有人所享有的份额。即要求产权调换的部分共有人可以要求对共有的全部房屋产权调换。同时对要求货币补偿的部分共有人以相当于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的价格进行补偿,取得全部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关于共同共有房屋拆迁后补偿款的分配和处理,通过阅读可以知道,对于共同共有房屋拆迁财产分割,能用按份额分割的就用各共有人的份额确定,分享共有财产的权利,分担义务;如不能按份分割,有协议的,就按照协议规定的分割,没有的就认定为平均分割的原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书写借条的注意点有哪些?
      书写借条的注意点有哪些?1、首先应该清楚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的姓名,借款金额的多少,利息按照何种方式结算以及利率,限制还款时间,违约或延......


·公司法人两个合并为一个如何办理?
      公司法人两个合并为一个如何办理?公司法人两个合并为一个是对企业进行合并的步骤之一,企业合并可以合并现有资源,拯救已经亏损的企业,使原本发展......


·预缴的注册资本用交印花税吗?
      预缴的注册资本用交印花税吗?一、预缴的注册资本用交印花税吗?注册资金不征印花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


·法律上合同标的为大概是什么
      法律上合同标的为大概是什么根据合同性质的不同,合同标的可以分为物、权利、行为、智力成果。概括而言,合同标的条款约定应当注意以下事项:要使用标......


·非法集资主构成要件是什么
      虽然在社会生活当中,犯罪分子的违法犯罪活动是比较随机的,但是我国法院在审理违法犯罪案件的时候,为了能够更好的对案件进行定性,防止犯罪嫌疑人当......


·一、离婚后丈夫死亡遗产前妻能继承吗?
      一、离婚后丈夫死亡遗产前妻能继承吗?离婚后丈夫死亡遗产前妻不能继承,离婚后,原夫妻关系已经解除,在解除夫妻关系的同时,就已经遗产完成了财产分......


·被刑事拘留怎样算时间?
      被刑事拘留怎样算时间?刑事拘留的时间应自执行拘留之日起计算,将犯罪嫌疑人带回公安机关的时间已经很制了其人身自由,应计算在拘留期限内。刑事拘留是......


·民法典不交物业费停水停电怎么办
      民法典不交物业费停水停电怎么办?1、可以到房管局投诉,物业管理公司的直接行政主管部门是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比如当地的房管局等;如果要投诉物......


·一、交通事故交强险赔偿流程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交强险赔偿流程是怎样的?交通事故交强险赔偿流程具体如下:1、当您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


·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建设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建设合同吗?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建设合同,《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信用卡诈骗两千怎么处罚?
      随着信息技术以及经济的迅速发展,人们在购物中更加青睐使用信用卡进行交易。信用卡一方面便捷了您的生活,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信用卡诈骗的犯罪行为。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