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房屋拆迁补偿比例

房屋拆迁补偿比例 一、房屋拆迁补偿比例
  如果是国家拆迁,据现行规定:
  1、拆迁办会给你指定的几个评估公司对您的房子进行市场价评估,评估的是单价 然后实地测量您家的房屋面积(如老的多层单位房测出的面积可能比房产证要大) 最后用评估的单价测量的面积=拆迁赔偿款。
  2、给您分一套拆迁恢复房,一般是原有面积的1.3到1.4倍不等。例被拆房100平米,回迁房大约130-140平米。
   二、房屋拆迁补偿相关计算
  1、住宅房屋的货币补偿价格包含两部分内容,即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区位补偿价,区位补偿价由被拆迁房屋的基准地价和基准房价构成,重置成新价是被拆迁房屋的重置价格和成新折扣的结合。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 (基准地价×k+基准房价)×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其中,k为容积率修正系数,按照《房屋拆迁容积率修正系数表》确定。房屋拆迁补偿价计算公式中的住宅房屋拆迁的基准地价、基准房价和土地级别范围。现阶段按《住宅房屋拆迁基准地价、基准房价和土地级别范围》的规定确定。土地级别为七至十级的地区的基准房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在市国上房管局规定的幅度内确定。并报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2、非住宅房屋的货币补偿价格包含两部分内容,即房屋区位补偿价和地上物补偿价。计算公式为;非住宅房屋拆迁价格=区位价格×k1×k2×k3×建筑面积+地上物补偿价。其中,k1为容积率调整系数;k2为房屋原用途调整系数;k3为规划用途调整系数,当规划用途为市政府确定的市政公益事业等重点工程时取 0.7,其他情况取1.0;地上物补偿价的计取按各市、地、县有关规定采取成本估价法,用房屋重置成本结合成新进行计算。
  3、拆迁住宅房屋,搬迁补助费根据被拆迁正式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市、地、县的搬家补助标准均有不同。由拆迁人出车搬迁的。不予补助。拆迁非住宅房屋,其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按照被拆迁正式房屋建筑面积×单价计算;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设备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综上所述,房屋拆迁补偿比例的具体数额是不确定的,这主要取决于当地对于房屋拆迁补偿的规定。拆迁补偿本身就分为两种补偿方式,一是通过置换其余房屋的产权,另一种就是现金补偿。关于现金补偿,目前的计算方式则主要有上文介绍的几种给您参考。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我们会尽快为您做出解答,切实维护你的合法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受贿问题涉嫌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受贿涉嫌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一)个人受贿数额的认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


·老婆遗弃孩子能报警吗?
      老婆遗弃孩子能报警吗?自子女出生就自然开始,是无条件的。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社会所赋与并由国家法律规定的义务,它既是一项社会义务,也是一......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司法鉴定委托
      司法鉴定是法律纠纷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如何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当事人委托和法院等公权力机构委托由于主体不同,委托规定也各有不同,同时法律也作出了......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如何注册公司?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如何注册公司?一、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如何注册公司?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注册公司首先应该公司内部做出一个决议,这个内部的决议......


·所有权转移对标的物的孳息归属有什么影响
      所有权转移对标的物的孳息归属有什么影响一、动产所有权的转移对标的物孳息归属的影响1、合同当事人对所有权无特殊约定的,动产所有权从交付时起转......


·现役军婚离婚财产分割
      提到夫妻离婚就不得不说进行夫妻财产的分割,即使是与现役军人离婚,也是需要对夫妻财产作出分割的,法律对于军婚有特殊的保护,对于离婚的条件要求都......


·偷东西还回去构不构成盗窃罪
      一、偷东西还回去构不构成盗窃罪不一定,根据情节决定。小偷偷东西不一定就要被判刑的。如果构成盗窃罪的,才会被判刑;如果不构成犯罪的,则应由公安......


·分公司签合同落款是负责人吗?
      分公司签合同落款是负责人吗?一、分公司签合同落款是负责人吗?分公司签合同落款一般是总公司的法人,具体情况如下:1、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


·专利申请行政复议的程序是怎样的
      专利申请行政复议的程序是怎样的?随着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的加强,专利申请量开始呈现较快速度增长,涉及专利事项的行政失误概率也随之增加。......


·老人去世后多久办继承公证?
      老人去世后多久办继承公证?老人去世后可以立刻办继承公证,法律规定,如果是遗嘱指定继承,需要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


·债权债务转让 债务人需盖章吗?
      债权债务转让需要债务人需盖章吗?一般来说债权人想要转让权利的,除根据合同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以及已经约定不得转让的情况以外,都可以转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