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有哪些分类?

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有哪些分类?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19日发布《关于实行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公示制度的公告》,正式启动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公示制度,分别针对基金的规模、基本信息、诚信记录等情况,推出规模类公示、提示类公示和诚信类公示。
   (一)规模类公示
  规模类公示针对正在运作的私募证券基金(自主发行)、私募证券基金(顾问管理)、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其他私募基金,选取不同的规模划分标准。其中,私募证券基金(自主发行)和私募证券基金(顾问管理)的规模划分标准均包括50亿元以上、20-50亿元、10-20亿元、1-10亿元四个区间。
   (二)提示类公示
  提示类公示将提示“管理基金规模为零”、“实缴资本低于注册资本25%或低于100万元”等情况。
   (三)诚信类公示
  诚信类公示将针对四类情况进行公示:一是虚假填报,包括机构基本信息和股东信息与工商信息不符等;二是重大遗漏,如机构财务数据缺失以及未填报或漏报正在运作的基金信息、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违法违规记录等;三是违反三条底线;四是相关主体存在不良诚信记录,主要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实际控制人、相关高管人员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基金业协会纪律处分。
  在分类公示制度下,中国基金业协会提供了一个差异化的信息集成平台。通过公示信息,投资者可以相对客观地了解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综合情况,尽可能减少投资决策中的盲目冲动和信息不对称;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更好地了解自身的行业地位,关注自身的诚信情况,形成有效社会激励,促进私募基金行业提升整体竞争力和诚信水平;私募基金行业服务机构可以从新的途径了解潜在合作伙伴的基本信息。中国基金业协会表示,分类公示是基金业协会开展差异化行业自律管理、强化事中事后治理的有效工具,让不诚信的机构曝光于社会监督下,用公示方式对一些抗风险能力较低、缺乏实际管理经验的管理人进行差异化的动态管理,引导这些机构在“起步期”恪尽职守,谨慎勤勉。
  中国基金业协会表示,分类公示制度是我国私募基金自律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制度,也是一项创造性的行业诚信管理安排。开展分类公示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私募基金自律管理体系,有效提升私募基金行业的诚信价值,为新兴的私募基金行业输入更多的“正能量”和引进社会的“软约束”。下一步,中国基金业协会将考虑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传播手段推送管理人分类公示信息,引导合格投资者、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各类行业服务机构越来越关注、更多地使用分类公示信息,推动私募基金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以上是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有哪些分类问题的详细介绍。通过私募基金的公示制度,投资者可以了解到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具体情况,以针对投资作出选择。另外,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制度化,也意味着私募基金市场更加规范化。更多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相关知识,您可以在线咨询相关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触犯消防责任事故罪会怎么处罚
      触犯消防责任事故罪会怎么处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后果特别严重,是指发生重大火......


·抵押借款合同书范本怎么写?
      抵押借款合同书范本怎么写?您都知道对于借款尤其是大量的借款是需要一定的物品抵押才能够办理的,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很多人在借款时税将房子抵押......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费用稍微收取方式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费用稍微收取方式是怎样的一、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费用基金业协会的工作人员会以邮件的形式将缴费通知发送给备案机构,按邮件中的......


·我国法律规定是不是可以自动离婚?
      一、我国法律规定是不是可以自动离婚分居满两年就可以离婚了。第一,分居究竟是怎么回事分居,指的是夫妻之间因为感情有问题,相互不履行夫......


·公路工程质量是什么意思?
      公路工程质量是什么意思?关于公路工程质量是什么意思?质量是工程永久的生命,好的质量是元办理者树立相关标准,对职工进行训练,然后由各单位一起......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纠纷怎么解决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纠纷怎么解决解决根据《婚姻法》的相关司法解释,父母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有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


·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
      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一、非居民企业将股权转让给境内企业,应如何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将股权转让给境内企业,如果非居民企业在境......


·工程结算备案要多久?
      工程结算备案要多久?一、工程结算备案要多久工程结算是不需要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收才会涉及到竣工验收备案。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


·股份继承放弃协议应当提交什么材料
      股份继承放弃协议应当提交什么材料一、股份继承放弃协议应当提交什么材料?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当事人的身份......


·我国盐城工伤鉴定有时间吗
      工伤鉴定对于普通公民来说是比较陌生的,因为工伤鉴定的针对性比较强,生活中,如果不是遇到工伤的话,恐怕一辈子也不会去做工伤鉴定。但是工伤是充满......


·受伤劳动者个人能工伤认定吗
      我们发现,虽然很多时候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都是受伤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但现实中有的单位为逃避自己的责任,往往就申请工伤认定一拖再拖,眼看就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