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私募基金公司注册设立有什么条件

私募基金公司注册设立有什么条件 一、私募基金的投资门槛是多少?
  证监会正式公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对合格投资者单独列为一章明确的规定。明确私募基金的投资者金额不能低于100万元。根据新要求的“合格投资者”应该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以及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能低于100万元。投资者的个人净资产不能低于1000万元以及个人的金融资产不能低于300万元,还有就是个人的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不能低于50万元。因为考虑到企业年金、慈善基金、社保基金以及依法设立并且受到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等机构投资者均都具有比较强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从业人员对其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的充分了解,因此也被认可为合格的投资者。
   二、私募基金设立的条件。
  (1)基金型企业: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字样。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2)管理型企业: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单个投资者的投资数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管理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不得经营业务同上)。私募与非法集资的区别根据公安部专项治理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私募形式委托理财与非法集资区别标注如下:
  1、自己募集方式是面向社会大众还是面向特定个体。如募集资金方式为面向社会大众,则圈定为非法集资范畴。
  2、定向集资对象是否超过50人。如募集资金对象数量超过50人,则圈定为非法集资。
  3、委托理财时,是否发生资金所有人(所有权)关系的转变。如果资金由委托人账户转移到受托人账户,则认定发生非法集资行为。
  私募基金是大型企业机构,为在短时间内能够操作一笔资金,而发行的债务证明,基金的发行是一种手段,给予基金购买者相应的等额价值基金,共享盈利带来的基金价值变化,达成理财效应,所以基金是企业快速发展的一种手段,私募基金公司注册基本流程就是这些,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要满足什么条件
      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要满足什么条件一、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要求满足什么条件根据《商标法》第14条规定,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如下所示:(一)相关公......


·如果儿子放弃继承怎么办?
      如果儿子放弃继承怎么办?一、如果儿子放弃继承怎么办?父母去世后,遗产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儿子放弃继承的,遗产由其他继承人继承。继承人......


·商标侵权赔偿最高额是怎么规定的
      商标侵权赔偿最高额是怎么规定的?商标侵权赔偿最高额不会超过50万元,《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


·工作满两年员工辞退有什么补偿
      工作满两年员工辞退有什么补偿一、工作满两年员工辞退有什么补偿?1、用人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


·债的加入诉讼时效中断怎么办?
      一、债的加入诉讼时效中断怎么办?从中断时起的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在我国,诉讼时效是为了让当事人在诉讼时效的期间可以得到权益的保障,这个时......


·婚内共同财产的定义是怎样的
      婚内共同财产的定义是怎样的一、婚内共同财产的定义是怎样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


·上市公司并购模式有哪些?
      上市公司并购模式有哪些?上市公司为了扩大经营规模,整合资源,通常会采取公司并购的形式。那么上市公司并购有几种模式?这几种上市公司并购模式......


·仓单主要包括哪些事项
      仓单主要包括哪些事项一、仓单主要包括哪些事项根据《合同法》第386条规定,仓单包括下列事项:1、存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仓储物的品......


·交通伤残陪护费证据怎样向法院提供?
      交通伤残陪护费证据怎样向法院提供?司法实践中,绝大部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官司中,受害人主张的护理费要想得到支持,必须向法院提交医疗机构出......


·一、离婚财产保全技巧有哪些?
      一、离婚财产保全技巧有哪些?1、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


·旅游纠纷的司法解释全文是怎样的
      旅游纠纷的司法解释全文是怎样的?旅游纠纷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0年9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