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维持保证金需要多长时间,保证金有哪些类型?

维持保证金需要多长时间,保证金有哪些类型? 一、维持保证金的简介
  (一)维持保证金是指维持账户的最低保证金,通常相当于初始保证金的75%。在采用维持保证金系统管理的交易所里,如果你的损失很小,使你的保证金数额虽有所减少,但尚高于维持保证金限额,这样你就无须追加价格变动保证金,只有你的损失达到使保证金水平低于维持保证金时,你才需要追加价格变动保证金。使帐户资金等于初始保证金水平,其中所追加资金称之为变动保证金。进行期货交易时,交易者需事先提存一定金额保证金,以供每日清算,维持保证金是交易者户头必须维持的最小保证金余额。
  (二)维持保证金通常为原始保证金的75%比例,当客户的保证金余额低于这个额度时,客户将会接到保证金之催收通知,要求此客户放入额外之保证金资金以使户头余额回到期初保证金之水准。为了避免过度亏损而无力履约,当参与者的保证金余额只剩下原始保证金的75%时,就必须再补足金额至原使保证金的水平,方能证明自己有应付价格波动的能力,否则就必须强迫出场。这种制度类似股票信用交易的保证金追缴,只是条件更加严格,如果在24小时之内无法补足,就断头出场,不像股票信用交易还有三天的缓冲期。这其实无形之中为我们设立了一个停损点,当交易出现问题时,才会出现追缴保证金的情形,这时最好是先退出场外,而非再补缴保证金。
  在我国目前开展外汇保证金业务的机构的实际业务中,通常很少直接使用维持保证金这个术语,而大多以所需保证金(N)的一定比例(如:50%或30%×N等)代替维持保证金的意义。所以维持保证金需要的时间应该是在保证金到达一定额度时的时间。
   二、保证金类型
   1、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的认定和处理就比较复杂一些。这首先是因为对于质量保证金这一概念的内涵究竟是什么在理解上有分歧。质量保证金,因其中有保证二字,使人联想到担保法上的保证,因而可能将其解释为一种担保。比如,质量保证金是否就是一种金钱质呢?就担保的对象来看,担保法上的担保针对的是主债务的履行,而不是针对主债务履行的质量。就主合同与担保的主从关系来看,质量保证金本身就是主合同价款的一部分,如果认定其为一种担保,那么就会出现以主合同价款担保主合同这样不合担保逻辑关系的现象。从构成要件来分析,约定质保金与担保法规定的担保种类也无一相符。再者,法定担保中没有质保金这一种类。
   2、履约保证金的概念与法律规定
  所谓合同履约保证金,是指大型招标项目,工程招标,政府采购项目或者拍卖,为了防止各种不确定性和风险以及考察中标单位有没有实力完成此采购项目的一种程序,属于一种特殊的督促中标人履行合同的措施,具有控制合同有效执行与风险防范的功能。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一般规定,中标的投标人需要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它是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依照《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制度是《招标投标法》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所建立的一项法律制度,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也确实可以运用这项制度来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从法律上讲,我认为履约保证金既不同于定金,也不同于预付款,更不同于保证。但是《招标投标法》没有对实施这项制度的相关条件作出详细的规定,比如,履约保证金交付的比例,如何监管,由谁监管等等,致使实践中出现较多的问题。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管理办法》第36条和第37条中,对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比例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对履约保证金收取与管理没有任何规定,政府采购中心具体操作的时候也没有统一标准。
   3、什么是外汇保证金
  保证金交易,即只要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就可进行全额交易,不需实际上的本金转移,合约的了结一般也采用现金差价结算的方式进行,只有在满期日以实物交割方式履约的合约才需要买方交足贷款。因此,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具有杠杆效应。保证金越低,杠杆效应越大,国际上金融衍生产品种类繁多。活跃的金融创新活动接连不断地推出新的衍生产品。
   通过以上的解答,我们可以知道维持保证金需要多长时间,保证金有哪些类型。所以我在这里提现您,在进行交易的时候,当发现保证金账户余额低于维持保证金的时候,记得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支付保证金,这样做也是为了给自己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各公司入职合同合同期限是多少
      各公司入职合同合同期限是多少年?员工在入职前与公司签订合同都会有入职期限的相关规定,以此来保障员工和公司的合法利益,使双方同时受到法律保护,......


·2023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怎么计算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如何计算怎么计算加班工资员工加班具体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自己主动自愿加班,另一种则是被单位安排加班,虽然两种加班都是会占用员工......


·哪些行政诉讼证据无效?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哪些行政诉讼证据无效?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法律的判定讲究证据,只有有效的证据才能够打好行政诉讼案,但并不是所有的证据都是有效的。那么,哪些行政......


·自己发生醉驾如何实行缓刑
      自己发生醉驾如何实行缓刑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2、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较轻,而且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3、宣告缓......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范本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范本是怎样的一、行政处罚一般程序范本是怎样的行政处罚一般程序范本一般需要对当事人的详细信息进行说明,并撰写其违法的事实和......


·遇到欠钱不还想赖账的人怎么办?
      遇到欠钱不还想赖账的人怎么办?遇到赖账不还的人,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经法院判决后仍不偿还的,可以申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债务......


·公司载明的“薪酬保密”条款是否合法有效?
      薪酬保密制度是企业的一项管理手段,是指用人单位与每个员工单独约定薪酬,并规定不得打探他人的薪酬,发放薪水的时候也会采用一定措施不使其公开。企......


·增加抚养费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若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么需要同时对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问题作出处理。但对于离婚时确定好的抚养费数额,日后也是可以要求进......


·处置财产是按查封顺序分配吗?
      处置财产是按查封顺序分配吗?法院轮候查封同一财产,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按查封的顺序清偿债务。除此之外,区分以下情况处理:1、被执行人......


·证据不足 不予立案的情况有哪些
      证据不足不予立案的情况有哪些案件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首先必须要经过相关部门的立案,之后才能够办理。但是如果我们遇到证据不足的情况时,可能会导......


·伪造货币罪的一般主体是什么?
      在生活中我们购买东西的时候会很容易收到假钱,刚开始的时候假钱一般为面额较大的钱例如100元、50元、20元,然而现在小面额的假钱也出现了。造假钱也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