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事诉讼二审期限要多长时间

民事诉讼二审期限要多长时间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由于目前二审中撤回起诉仍系个别现象,尚未引起民事诉讼立法和司法的重视,但笔者认为,若放任这种情况发生带来的危害不可想象:
   首先,二审中原、被告诉讼地位将不再平等,违反我国民事诉讼法“双方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原则” 。原审原告一方对具体案件有一撤到底的权利,这种动辄不顺我意就推倒重来的做法,从根本上抹杀了被告之前为诉讼活动做的所有努力,使被告处于完全被动的地位,被告若想解决原本的纠纷,只有通过另交诉讼费作为原告另行起诉,而在本次诉讼中一审二审所花费的时间、精力、律师费和其他应诉、收集证据等过程中开支的各项费用无法要求原告补偿,另一方面原告另行起诉或者应诉也是同样的情况,结果只会增加双方的诉讼成本。
   其次,将导致诉讼资源的严重浪费。
  第一,现行民诉法规定,原告撤回起诉后,在法定期间内有权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提起诉讼。 若法院对原告的撤诉申请不加限制,只要查明出于自愿就可以随时准许,同时考虑到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理论上原告可以无休止的提起诉讼,利用各个法官对相关案件事实认定和法条适用方面理解的不同,同时钻法官自由裁量的空子,在多个有管辖权的法院中反复选择,甚至在同一个法院的不同承办法官中反复选择,重复起诉,做最有利于自己的尝试。这可能导致一件极为简单的民事诉讼案件最终经过两级法院多个法官的多次审理,大量程序性工作被重复,不同承办法官反复就该个案作案前阅卷工作,严重浪费司法资源。
  第二,原告可以从已被撤销的一审判决中刺探法院对该案的倾向性意见,并在通过前一次诉讼双方的质证和辩论后,针对被告的反驳意见和证据,补充收集和提交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删改起诉书和辩论意见中对自己不利的陈述,甚至大胆销毁、涂改关键证据,收买证人作有利于自己的陈述,给审判工作中的事实查明带来极大难度。
  第三,由于二审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则一、二审的诉讼费用均应减半由原告承担,原告经历了两审法院的审理,最终却只用给一次案件受理费用,从另一个角度再次浪费了诉讼资源 。
   最后,原告随意滥用法律赋予当事人的起诉权和上诉权,不仅造成当事人的讼累,使国家的司法资源产生了极大的浪费,影响人民法院工作效率的提高,并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坏了人民法院的形象。这一行为若被大面积效仿,导致钻空子的现象泛滥,则法院正常的工作流程必将崩溃,而以各案被告为首的其他当事人极易将对原告的不满转嫁法院头上,质疑司法权威。社会大众若知晓此现象,必会责怪司法不公,不再相信法律能有效保护人民的利益,届时法制社会的稳定将荡然无存。
  当我们在法院最初一审判决之后感觉自己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或是判决不利于自身利益可以想跟高级法院提起二审,但是不能滥用法律法律赋予的上诉权,总之我们在提出诉讼一定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以上是对民事诉讼二审多久结束的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起诉离婚起诉费用是多少
      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很多人的婚姻观念发生了变化,如果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话很多人都会选择离婚。离婚就是夫妻感情破裂,通过一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后妈回来要抚养费法律是否允许
      夫妻离婚的问题有很多原因,其中也有因为一方移情别恋的情况,而对于子女来说能和一个陌生母亲相处好也是很难的,当后妈在除了部分的抚养费后又想要回......


·公司变更法人手续有哪些?
      公司变更法人手续有哪些?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


·一般哪些属于抽逃出资行为
      哪些属于抽逃出资行为(1)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


·股东虚假出资的民事责任是什么?
      股东虚假出资的民事责任是什么?一、股东虚假出资的类型所谓虚假出资是指股东表面上出资而实际未出资,本质特征是股东未支付相应的对价而取得公司股......


·投标保证金无效退么 众所周知,在投标中必须交纳一定比例的保
      投标保证金无效退么众所周知,在投标中必须交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但是对于自己投标保证金无效退么?这个问题您想知道的问题。其实投标保证金无效退么......


·逼人多写欠条抢劫罪是否成立
      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生活中个人借贷常常以欠条作为字据,可是有的人妄图依靠逼人多写欠条来谋取暴利,逼人多写欠条明显是趁火打劫的行为,既然是变相打......


·发明专利保护期限有多久
      专利的保护期限: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要比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专利时间长,一般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是十年,发明专利权保护......


·取保后被无罪释放还有追诉期吗?
      取保后被无罪释放还有追诉期吗?一、取保后被无罪释放还有追诉期吗?要看是否存在立案后逃避侦查的行为,如果有就不存在追溯时效,如果没有就超过了......


·财产分割不清可以先离婚吗?
      财产分割不清可以先离婚吗?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财产分割不清可以先离婚吗?财产分割不清的情况下,如果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则可以先离婚......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胎儿怎么做亲子鉴定?
      亲子鉴定在我国,它是一种利用高科技的手段来确定是否还有亲属血缘关系。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常常需要与胎儿进行亲子鉴定。对此,人们就比较困惑根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