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成立私募基金最低多少钱?

成立私募基金最低多少钱? 一、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的区别
   (一)本源区别
  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的最大区别是基金投资主体不同,私募基金面向特定投资者,满足特定基金投资群体的需要。由于存在特别的对基金目标有特殊期望的客户,基金发起人为填补市场空白,推出为某些定向客户定制的基金产品,也是扩大基金销售规模的一种市场策略。
  正是私募基金的这一特性,使私募基金这一产品合同有协议的性质,即投资者可以与基金发起人协商并共同确定基金的投资方向及目标,而不是由基金发起人单方决定。也就是说,私募基金更注重特定投资者的需求。
   (二)法律法规上的区别
  一般来讲,公开募集资金面向广大的普通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为保护众多的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对公开募集行为(无论是股票还是基金)都实施更为严格的监管措施及更详细的信息披露要求。而私募基金由于投资者只是部分特定的群体,可以是个别协商的结果,一般法规要求可以不如公募基金严格详细,如单一股票的投资限制放宽,某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可以超出一定比例,对私募基金规模的最低限制更低,不必每季公布投资组合,等等。
   二、成立私募基金最低多少钱
  私募基金的投资者是有限的,有严格限制,而且起点都比较高。私募基金由于操作比较隐蔽,监管又不怎么严格,所以获利会比较大。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私募基金的门槛较高(最少50万元),购买前要确定你的资金量确实已经达到了投资私募基金的水准。私募基金有两种渠道可以买到:一种渠道是通过一些以“投资公司”冠名的私募基金公司来购买。还有一种方式表面看来像委托理财,但它实际上是按基金方式进行运作。
  综上所述,成立私募基金最低多少钱呢?私募基金虽然操作灵活,收益不菲,但是存在较高的风险,因此法律规定投资人的风险识别能力和个人资产也会相对更加严格,简单来说,投资者的三年收入不得少于50万,单个投资数额甚至更加严格,不能低于100万。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网站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医院扣绩效工资是合理的吗?
      医院扣绩效工资是合理的吗?医院无理由或者乱扣员工扣绩效工资是不合理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不得非法或变相对劳动者进行罚款,......


·公寓房收房的注意事项?
      公寓房收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开发商向购房者寄发《入住通知书》或通知购房者到约定地点领取该通知书;2、购房者在约定时间持《入住通知书》到现场......


·无证驾驶撞人找人顶包怎么处罚
      无证驾驶撞人找人顶包怎么处罚不具有驾驶该车型资格的人,要是擅自驾车上路的话,就属于无证驾驶。如果无证驾驶撞人找人顶包无疑触犯了我国法律。此时......


·犯罪形态分类都有什么?
      现阶段我国法律越来越完善,对于相应的犯罪类型也规定的越来越清晰明了,对于不同的犯罪类型最后的处罚结果截然不同,但是很多人对于犯罪类型这方面的......


·抚养费关系到孩子今后的成长
      抚养费关系到孩子今后的成长,那么,减少抚养费申请的文本给怎样写,这类文本是国家的有关法律制定的,当事人要依据有关程序进行书面的陈述,之后在交......


·签名是真借条是假可以申请笔迹鉴定吗
      签名是真借条是假可以申请笔迹鉴定吗?签名是真借条是假可以申请笔迹鉴定,笔迹鉴定应该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申请方需提供鉴定的检材及对比样本(......


·已经公证过的遗嘱公证处可以更改吗?
      已经公证过的遗嘱公证处可以更改吗?一、已经公证过的遗嘱公证处可以更改吗?已经公证过的遗嘱公证处可以更改,遗嘱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遗嘱人的申请......


·合同法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
      合同法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众所周知,违约责任是《合同法》中一项特别重要的制度。它不仅关乎着个人企业,甚至是国家的经济利息。也包括了方方面面......


·无证非法行医的处罚是什么?
      无证非法行医的处罚是什么一、无证非法行医的处罚是什么1、非法行医罪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来第一款: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


·盗窃罪能判死刑吗
      盗窃罪是我国法律打击的犯罪之一,它在生活中非常常见,曾经就有人问过我们,如果犯了盗窃罪,是如何进行处罚的,盗窃财物数额巨大,会不会被判处死刑......


·诉讼中财产保全期限是多长时间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为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得以实现,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对当事人争议的有关财物采取临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