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如何获得私募基金管理资格

如何获得私募基金管理资格中国证监会在2015年曾明确表示,证监会对各类私募基金及其管理人不设准入门槛,由其在自主设立后向基金业协会进行事后登记备案。这就是说,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登记并公示后,就可以不用审批,自主发行私募基金。产品发行完毕后,进行备案就可以了。对私募基金的投资经理要求也非常宽松。如果行情起来,私募发行可能会出现井喷局面。
   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
  (一) 实缴资本或者实际缴付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二) 自行募集并管理或者受其他机构委托管理的产品中,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规模累计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三) 有两名符合条件的持牌负责人及一名合规风控负责人;
  (四) 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在金融监管、工商、税务等行政机关以及商业银行、自律管理等机构无不良诚信记录。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等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当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
  基金业协会依据其制定的规则办理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可以采取约谈持牌负责人、专家评审、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基金管理人的登记申请信息进行核查,可以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了解基金管理人诚信状况。第八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登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字样或者近似名称进行证券投资活动。第九条 经登记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相关交易所申请开立基金相关账户。
   私募基金牌照的申请流程:
  1、寻找一家靠谱的企业登记注册代理机构代办私募基金牌照提升效率;
  2、准备好相关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准备好法人、股东、高管的详细资料、履历;
  4、需要了解私募基金的五项制度:
   (1)明确全口径登记备案制度。
  要求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均应当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各类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均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手续。
   (2)确立合格投资者制度。
  从资产规模或收入水平、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三个方面规定了适度的合格投资者标准。养老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等具备专业能力,并能够识别和承担风险的,也被视为合格投资者。
   (3)明确私募基金的募资规则。
  具体包括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资,不得承诺本金不损或承诺最低收益,须对投资者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进行评估,须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并选择匹配的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等。
   (4)规范投资运作行为。
  具体包括:须制定并签订基金合同;依合同约定安排基金托管,或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建立防范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机制;私募基金管理人须如实向投资者披露信息等。
   (5)确立对不同类别私募基金进行差异化行业自律和监管的制度安排。
  私募股权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机构,不强制其加入基金业协会;对其从业人员,不要求其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对创业投资基金,《办法》设专章进行特别规定,强调基金业协会对其采取差异化行业自律,并提供差异化会员服务,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创业投资基金采取差异化监督管理。
  欲获得私募基金管理资格,需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诚信记录,缴足出资金额,在拥有各方面符合条件的持牌负责人、风控负责人后可按照规定的流程申请金牌照,在申请之后、登记之前可准备好相关材料以备基金协会检查需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强奸未遂没找到确凿证据怎么处理
      一、强奸未遂没找到确凿证据怎么处理?强奸未遂没找到确凿证据的话通常只能存疑不起诉。《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


·疫情期间医务人员工资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疫情期间医务人员工资待遇是怎么规定的?疫情期间医务人员可以享受正常的工资待遇,并且获得补助金,临时性工作补助标准为:直接接触病例的每人每天30......


·一、劳动合同法21条的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21条的内容是什么?劳动合同法21条的内容是: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


·根据法律规定网签未备案可以更名?
      根据法律规定网签未备案可以更名?根据法律规定网签未备案可以更名的,但是具体的流程的话是非常复杂的,因为首先是需要撤销网上签约过程的,只有这样的......


·婴儿被高空坠物后的症状怎么处理?
      婴儿被高空坠物后的症状怎么处理?如时反复呕吐建议带宝宝到医院做一个头颅CT以排外颅内出血。宝宝平时饮食应多样化,多吃含钙高的食物,注意保暖,......


·新刑诉对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有什么规定吗?
      新刑诉对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有什么规定吗?一、申请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的必要性未成年人是祖国和民族的未来与希望。目前,我国约有4亿多的未成......


·对驰名商标侵权的方式主要?
      对驰名商标侵权的方式主要有哪些一、对驰名商标侵权的方式主要有哪些?(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


·在什么情况下立遗嘱有法律效果
      在什么情况下立遗嘱有法律效果一、在什么情况下立遗嘱有法律效果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


·拖欠工程款 起诉状
      拖欠工程款起诉状拖欠工程款起诉状起诉单位:(全称):______市______县______建筑公司企业性质:集体经营范围:工业与民用建筑。流动资金:16......


·车险中的不计免赔是什么?
      车险中的不计免赔是什么意思?人们买到新车后,除了上国家强制规定的交强险外,还会购买一些商业车险,包括车损险、三者险等。在和保险公司签署保险合......


·肇事逃逸什么时候放车
      依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自检验报告、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