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北京农村拆迁补偿政策是什么?

北京农村拆迁补偿政策是什么? 一、北京农村拆迁补偿标准和计算
  1、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
  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宅基地面积按照《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确定。
  2、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按下列公式计算: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户均安置面积户均宅基地面积。
  其中的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情况综合确定。
  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
  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具体安置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
  户均宅基地面积,原则上暂统一按0.3亩(200平方米)计算。
   二、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
   (一)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二)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
  1、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
  2、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3、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其原则应当是使被拆迁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迁而降低。
  综上所述,就是我们对北京农村拆迁补偿标准问题的解答,北京农村拆迁补偿的金额也不在少数,因为北京的经济水平决定了补偿的标准,对房屋以及土地附着物政府都要给予相应的补偿,这是必须要补偿的事项,所以我们要在计算补偿金额时要将这些计算在内。具体的补偿标准以当地的标准为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代位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在诉讼解决代位继承纠纷的时候,当事人需要重点关注两方面的问题,即证据和诉讼时效,这是对最后的判决有所影响的。针对其中的诉讼时效,超过了规定的......


·法律规定遗产不包括哪些
      遗产不包括哪些①与被继承人密不可分的人身权,人身权不能继承。如著作权中署名权。②与公民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以特定身份为客体的,不能继承。如......


·名誉权肖像权诉讼时效是多久?
      名誉权肖像权诉讼时效是多久?一、名誉权肖像权诉讼时效是多久?名誉权肖像权被侵害,受害人请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的请求权是没有诉讼时效的。......


·婚前财产离婚过户对方可以吗?
      婚前财产离婚过户对方可以吗?可以的,只要男女双方协商一致,离婚后即可将男方婚前房产过记给女方。离婚房屋过户手续办理流程:一、贷款未到期......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是指违反国家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


·儿童名誉权法律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儿童名誉权法律条款是怎么规定的?1、根据《民法通则》第101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毁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


·无证驾驶 交强险赔偿吗?
      无证驾驶交强险赔偿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具体规定。该条例第22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


·一、独生子女的财产分配办法是什么?
      一、独生子女的财产分配办法是什么?如果没有遗嘱,就只能法定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继承。1......


·代书遗嘱没有签名只要手印是否有效?
      代书遗嘱没有签名只要手印是否有效?代书遗嘱没有签名只要手印是有效的,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也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即遗嘱可以由他人代......


·孩子被打伤对方不赔偿怎么办?
      孩子被打伤对方不赔偿怎么办?针对这个问题,要从来多个进行讨论。首先,是责任的认定的问题。在我国法律规定上,根据伤残程度可将伤残划分为十个等级,......


·婚后买房是属于共同财产吗
      实践中对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的区分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尤其是像房产这样金额较大的财产,更是有区分的必要。那么您知道婚后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