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债券小公募的条件都有哪些

公司债券小公募的条件都有哪些一、公司债券小公募的条件
  1、“小公募”全名“面向合格投资者的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与大公募全称只有两个字之差。在发行方式上,小公募与现在协会中票、企业债相同,结合交易所债券质押库的优势,将是交易所的主流交易债券品种。
  2、适用投资者:合格投资者。主要包括各类金融机构,300万以上金融资产个人等。
  3、审核方式:交易所预审,证监会简化复核。从目前的监管层推动力度来看,小公募主要的审核基本下放至交易所,审核效率有望赶超协会。
  4、发行主要条件:
  (1)最近三年年均利润对债券一年利息的覆盖超过1.5倍。
  (2)累积发行债券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40%。
  二、合格投资者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2、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但是,符合本条第1、2、3项规定的投资者投资私募基金的,不再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和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综上所述,公司债券小公募的条件除了需要满足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外,还必须满足其持有者的相关要求。一般情况下,持有小公募的公司债券投资者必须为合格的投资者,而合格的投资者与公众投资者有所差异,其要求相对较为严苛。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网站的律师,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起诉离婚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打离婚官司。现实中
      起诉离婚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打离婚官司。现实中,因为起诉离婚的程序要复杂一些,因而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其实都会首先考虑协议方式的。那具体来说起诉......


·合同到期社保可以停吗?
      现在很多公司和员工签署合同时都会在帮员工缴纳社保,那么当合同到期社保可以停吗?之后公司还要不要帮助员工缴纳社保了?合同自动解除之后社保是否也跟......


·辩护人在审判阶段有什么权利
      作为辩护人,在当事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开始,那么就需要积极的为当事人处理相关事情。在不同的阶段,辩护人所能享有的权利不同,那辩护人在审判阶段有什......


·员工遇车祸误工期间能辞退吗
      员工遇车祸误工期间能辞退吗?车祸误工期间是不能随意辞退员工的,劳动者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在经......


·试用期是否可以随时辞职
      试用期是否可以随时辞职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处理: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


·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
      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


·夫妻如果已经经过法院或者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
      夫妻如果已经经过法院或者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解除了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并且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数额已经约定好。那么应当支付抚养费的一方......


·一、口头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一、口头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有效,只要是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的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口头合同是当事人只用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订立......


·工程质量管理概念是什么,有哪些
      工程质量管理概念是什么,有哪些管理措施?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工程质量的管理显得特别重要。如果工程质量发生问题,就有可能会影响到人民群......


·二审中上诉改判的机会大吗?
      审中上诉改判的机会大吗?改判也是要看原因的,开始二审的原因也是有很多的,也不一定就会改判的,除了有新的证据能改变原判外还要看法庭对其案件的审......


·企业法律顾问谈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应行政相对方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法律权利的行政行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