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客户拖欠货款如何向法院起诉?

客户拖欠货款如何向法院起诉? 1、上交起诉状: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2、提交资料: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提交书证: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4、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5、 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6、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1)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2)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3)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4)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7、 宣判
  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
  (1)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以上就是客户拖欠货款如何向法院起诉的详细介绍,起诉客户拖欠贷款最重要的是需要出示借贷时所签署的合同,以及债务人的还贷情况。债务人在接到法院传票后需要出庭受审,并配合法院的判决及时执行判决内容,如果觉得短时间内难以完成的,可以申请延期执行。如果您还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疑惑,可以登入网站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原告二次起诉离婚期限为多少?
      原告二次起诉离婚期限为多少?夫妻双方不能协商离婚时,一方起诉至法院要求判离,法院审理后判决不离的。原告需要一段时间后,再次提起诉讼。那么,......


·一、合肥租售同权政策?
      一、合肥租售同权政策有哪些(一)推进“时间表”2017年底前搭建平台,出台实施意见和配套政策2017年底前,组建市区(开发区)两级国有房屋租赁公......


·民间借贷债务抵销的条件有哪些
      民间借贷债务抵销的条件有哪些?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


·水运工程质量等级标准是什么?
      水运工程质量等级标准是什么?在建设过程中工程质量是最重要的一点,在大型工程中不允许有任何的质量问题出现,因为如果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就会造成整......


·借款人借款应注意哪些方面?
      借款人借款应注意哪些方面?生活中遇到资金紧张的时候,人们往往找亲戚朋友借点儿钱度过难关。许多借款人欠缺基本的法律常识,很容易引发纠纷,而为......


·追加首付后需要变更合同吗?
      追加首付后需要变更合同吗?您在贷款买房时,常常由于考虑到高昂的利息,有时手头资金充足的情况下,会选择追加首付的方式,以降低今后还款时的利息。......


·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都有哪些
      有的劳动者会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但有些劳动者就不能主张。这都是因为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公安机关的级别管辖
      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发生在本辖区内的刑事案件;市级以上的公安机关负责重大涉外犯罪、重大经济犯罪、重大集团犯罪和下级公安机关侦破有困难的重大刑......


·第三者责任险可以赔残疾赔偿金吗?
      第三者责任险可以赔残疾赔偿金吗?在认定为交通意外事故的情况下,可以由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造成的残疾赔偿金,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


·婚姻法司法解释2023夫妻债务规定是什么?
      婚姻法司法解释夫妻债务规定是什么?婚姻法司法解释夫妻债务规定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有如下规定: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


·抗辩权的法律风险是什么
      抗辩权的法律风险是什么您对于抗辩权了解的可能不是很多,抗辩权哥行使权是相对的,抗辩权的行使意味着行使权就受到阻碍。行使抗辩权对行使权的行使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