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私募基金注册资本最低是多少

私募基金注册资本最低是多少? 一、私募基金注册资本最低是多少?
  法律未明确规定。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13条,开展公募基金业务的公司有最低注册资本额限额一亿元。根据第31条,非公开募集(即私募)的相关规定由金融监管机构另行制定。而此后根据证监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5条及第7条的规定,未对私募公司有最低注册资本要求。
  但在实践中都是1000万注册资本。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对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有何要求?
  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问题解答(七)》,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应当包含“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相关字样。此外,从专业化经营和防范利益冲突角度出发,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兼营与私募基金可能存在冲突的业务、与买方“投资管理”业务无关的卖方业务以及其他非金融业务。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协会鼓励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名称中增加“私募”相关字样,但目前暂不做强制性要求。
   三、已登记且尚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首次申请备案私募基金的备案流程有哪些?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要求,《公告》发布之前已登记且尚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首次申请备案私募基金产品之前补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待提交的法律意见书办理通过后,按照正常流程提交私募基金备案。
  综上所述,为了规范私募基金市场,维护投资者利益,我国对私募基金成立制订了严格标准,其中私募基金注册资本最低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并且,合格投资者的投资额不得少于100万。投资者通过基金业协会可以查询私募基金经营情况,对于注册资金过低的,最好不要选择进行投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合同撤销权法律关系是怎样的
      合同撤销权法律关系是怎样的?一、合同撤销权的含义合同撤销权,即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


·民法总则里边的监护有哪些
      民法总则里边的监护有哪些法律规定?作为父母需要做到对孩子的护养义务,作为子女也要对年迈的父母尽到赡养义务。民法总则是一部重要的法律,可以合理......


·撤销婚姻登记没有录音怎么立案?
      撤销婚姻登记没有录音怎么立案?现如今,您对于婚姻登记应该具备的手续和需要的流程都比较清晰,对于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需要撤销婚姻登记,大多数人就......


·有人报警诽谤我我可以起诉么
      可以。诽谤行为是违法的,可以拿好证据到法院起诉。或者向公安机关网监部门报案,要求查处其违法行为。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


·一、交通事故间接损失赔偿如何申请?
      一、交通事故间接损失赔偿如何申请?通事故赔偿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者依法对受害者进行的相应赔偿,依法交通事故赔偿包括财产损失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两大类......


·随着房价的上涨,越来越多人买不起商品房,这时小产权房就应运而
      随着房价的上涨,越来越多人买不起商品房,这时小产权房就应运而生。一般我们听说小产权房,我们第一反应就是其没有合法的房产证,相当于我们买下小产......


·职务侵占罪共犯犯罪金额要怎样认定
      职务侵占罪共犯金额认定如下:侵占公司、企业财物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侵占公司、企业财物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刑......


·黄灯亮时过线算违章吗
      看具体情况定。黄灯亮时开过去算违章,属于闯黄灯行为。黄灯表示警示,机动车遇路口时应减速通过。黄灯亮的时候如果您已经越过停止线,那您可以继续通......


·登记结婚需要什么证件材料?
      在结婚登记的时候要求双方都要符合《婚姻法》规定的条件,另外也要提供一定的证件材料,这样工作人员也好作出相应的审查。那此时要求当事人提供哪些证......


·工程结算审计和决算审计的区别在哪
      工程结算审计和决算审计的区别在哪一、工程结算审计和决算审计的区别在哪第一点工程结算和工程决算含义不同。工程结算含义: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


·过失犯罪承担刑事责任不
      过失犯罪承担刑事责任不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过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