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留置权优先抵押权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留置权优先抵押权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一、留置权优先抵押权的法律依据
  我国《物权法》第239条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据此,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这是由于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而抵押权是当事人之间约定的结果,法定权利优先于约定的权利。
  当在同一物之上同时设立抵押权和留置权时,留置权应优于抵押权。留置权是债权人根据法律规定直接取得的担保物权,属于法定担保物权,具有留置与担保双重效力。应当首先保护留置权,在满足留置所担保的债权之后,再由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
  《担保法》第八十四条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
  《担保法解释》第七十九条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质权人受偿。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债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
   二、留置权实现的条件
  我国《担保法》第87条第1、2款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债务人逾期仍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依此规定,留置权人实现留置权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须确定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
  留置权人在留置财产后须再经过一定期间后,才可实现留置权。这里的一定期间,也就是给予债务人的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由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约定,但其约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两个月。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宽限期限少于两个月,则应延长为两个月。
  2、通知债务人于确定的期限内履行其义务
  如果债务人与债权人事先已与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债务履行宽限期,则债权人可以不用通知债务人。如果债权人无法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可以不用通知,但必须要等到债务人两个月内仍不履行义务时,才可以实现留置权。在债权人能够通知债务人,又有必要通知债务人的,债权人若未经事前通知债务人于确定的宽限期内履行债务,则不能实现留置权。
  3、须债务人与宽限期内仍不履行义务,且另外又没有提供担保的
  若债务人与宽限期内履行了义务或另行提供了担保,留置权即可以消灭,债权人当然不用,也不能实现留置权。只有在债务人于宽限期限届满仍不履行义务,又不提供另外担保的情况下,留置权人才能实现留置权。
   留置权优先抵押权,留置权是法律规定的效力,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即可取得,而抵押权则是由双方约定而产生的,在法律中,法定权利总是优先于约定权利实现的。只有在留置权人以留置物实现了自己的债权之后,抵押权人才可以继续行使抵押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建筑工程预算的分类和作用 一、建筑工程预算的分类 按设计
      建筑工程预算的分类和作用一、建筑工程预算的分类按设计阶段划分: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按专业划分:土建工程:一般土建工程预算,......


·关于审理寻衅滋事最新司法解释有哪些
      寻衅滋事在我们的生活中时有发生,国家的有关法律对于这类案件的处罚较为严厉,那么,关于审理寻衅滋事最新司法解释有哪些,对于受害人来说是自己权益......


·参与赌博拘留多久
      参与赌博拘留多久参与赌博一般拘留5天以下,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


·一、未婚先育可以索要抚养费吗?
      一、未婚先育可以索要抚养费吗?《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


·骗购外汇与逃汇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骗购外汇与逃汇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骗购外汇与逃汇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犯骗购外汇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即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


·刚买的二手房后要多久可以卖二手房没有规定买多久可以再卖
      刚买的二手房后要多久可以卖二手房没有规定买多久可以再卖,可以刚刚买了就卖都可以。不过要注意,由于目前很多人购买二手房都是采取按揭贷款的方式。......


·债权转让无效情形有哪些 一、债权转让无效情形有哪些?
      债权转让无效情形有哪些一、债权转让无效情形有哪些?债权转让无效情形是债权转让违反了法律规定,债权转让没有通知债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夫妻债务一方死亡如何偿还
      夫妻债务一方死亡如何偿还夫妻一方死亡后其债务如何处理,首先要弄清楚这个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


·过期的机动车交强险如何处理?
      过期的机动车交强险如何处理?按照规定,交强险要车主每年交一次,有时候车主会因为疏忽忘记缴纳,导致交强险过期。那么过期的机动车交强险如何处理......


·一般情况下监视居住是不是要判刑
      一般情况下监视居住是不是要判刑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


·公司有权辞退员工的情况包括什么
      公司有权辞退员工的情况包括什么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条规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法的情形有: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