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发行记名公司债券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哪些注意事项

发行记名公司债券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哪些注意事项 一、发行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下列事项:
  (一)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券的编号;
  (三)债券总额,债券的票面金额、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四)债券的发行日期。
   二、区分记名公司债与不记名公司债的法律意义
  法律上区分记名公司债与无记名公司债,主要是出于以下几方面的考虑:
  1、债券的发行。我国《公司法》第169条规定,公司发行记名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下列事项: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券的编号;债券总额、债券的票面金额、债券的利率、债券的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的发行日期。而无记名债券的发行手续更灵活,流通更便利。
  2、债权人的保护。记名债券更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权益,而无记名债券为不要因债券,持有债券者即被法律推定为合法的占有者,除非证明债券持有者在取得债券时有重大过失。因此,无记名债券如果被盗、遗失或者灭失时,无法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并补发新债券。
  3、债券的转让。我国《公司法》规定,记名债券的转让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才可办理过户手续。债券受让人未办理上述过户手续的,其转让只在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产生效力,对公司无法律拘束力,公司仍然只与转让人产生债权债务关系。而无记名债券的转让,由债券持有人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将债券交付给受让人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三、记名公司债券的特点
  1、风险性较大,公司债券的还款来源是公司的经营利润,但是任何一家公司的未来经营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着损失利息甚至本金的风险。
  2、收益率较高,风险与收益成正比的原则,要求较高风险的公司债券需提供给债券持有人较高的投资收益。
  3、对于某些债券而言,发行者与持有者之间可以相互给予一定的选择权。
  4、因其反映的是债权关系,故不拥有对公司的经营权,但是可以于股东优先享有索取利息和优先要求补偿和分配剩余资产的权利
  在进行发行记名公司债券应当注意,记名公司债券的风险性较大,但是收益率是比较高的。另外,记名公司债与不记名公司债在债券的发行、保护和转让上都是有一定的区别的,我们在进行投资之前,进行选择的时候,要注意做好相关的区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事实婚姻离婚程序如何办理?
      一、事实婚姻离婚程序如何办理?事实婚姻本身就是一种违法婚姻,是未经法定程序、未经国家法定机关认可而建立的婚姻关系。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信用卡滞纳金怎么算 什么是信用卡滞纳金?
      信用卡滞纳金怎么算什么是信用卡滞纳金?信用卡滞纳金指的是持卡人在信用卡到期还款日实际还款额低于最低还款额的情况下,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要支付......


·取保担保人的收入证明可以由取保人自己写吗?
      取保担保人的收入证明可以由取保人自己写吗?取保担保人的收入证明不可以由取保人自己写,保证人发现犯罪嫌疑人潜逃,应当及时向执行取保候审的机关报告......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是指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房子如何补土地使用证?
      房子如何补土地使用证?有一个稳定的家和房子,是给忙碌的人们一个温暖的港湾和依靠。房价居高不下,对于大部分家庭来说非常困难,一套房子可以说是倾......


·公寓土地使用年限29年到期了吗
      公寓土地使用年限29年到期了吗我们都知道,在我国对于土地的使用管理十分严格除了需要使用证明,还有一定的使用年限。而近些年来,房地产的发展十分迅......


·夫妻有权知道对方财产吗?
      夫妻有权知道对方财产吗有权。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明确:“夫妻双方对夫妻共有财产依法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开发商什么时候算交房
      开发商什么时候算交房当商品房已经竣工,并且达到交付使用条件以后,开发商会书面通知购房者办理交接手续。在进行交接的时候,开发商要提供一表两......


·夫妻之间签署借款协议,借款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一方向另一方借取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在存在夫妻共同财产这一前提下才有可能发生。否则,无论是夫妻双方实行分别财产制,还是夫妻......


·怎么样会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怎么样会构成交通肇事逃逸一、怎么样会构成交通肇事逃逸(一)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主观方面: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


·拆迁抵押房屋的纠纷要如何处理
      近年来,企业常以房屋产权为抵押向金融机构贷款。这类房屋在拆迁时,金融机构为了实现抵押权,将加入到拆迁法律关系中,为此,抵押房屋的拆迁纠纷便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