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位权与委付的区别?
保险,已经渗透在我们生活中的每一个角落里,大多数人知道,民事诉讼中,有一个代为权。而保险同样有保险代位权,关于保险索赔问题上经常会使用到保险代位权与委付。但很多人会将保险代为权与委付混淆,其实两者间是有着明显的区别的,下面从适用范围讲讲保险代位权与委付的区别。
一、保险代位权与委付的区别
1、两者的概念不同:
保险代位权是指保险人享有的、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造成保险标的损害而负有赔偿责任的第三人的求偿权的权利。保险代位权为财产保险以及同财产保险具有相同属性的填补损害的保险所专有的制度 ,构成损害填补原则在保险法上之运用的一个重要方面。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标的的损失时,若对造成保险事故而导致保险标的的损害负有损害赔偿责任的第三人享有损害赔偿的权利,应当将该权利依法或者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转让给保险人,保险人依保险合同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后,可以代位行使被保险人所让渡的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我国《保险法》第44条第1款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海商法》第252条规定:“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是由第三人造成的,被保险人向第三人要求赔偿的权利,自保险人支付赔偿之日起,相应转移给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其所需知道的情况,并尽力协助保险人向第三人追偿。”
保险委付,是指被保险人将保险标的物的一切权利转移给保险人,由此请求其支付全部保险金额的一种行为。委付通常使用于海险,大多数财产保险禁用。 保险委付是指,当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时,如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按全部损失赔偿,应向保险人委付保险标的。
2、两者的适用范围不同:
保险代位权适用于所有补偿性的保险合同,如海上保险合同,火灾保险合同,责任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等,即只用保险合同是补偿性合同都可适用代位权,因而保险代位权的适用范围较广。而委付几乎就局限于海上保险合同号 ,并且只有在推定全损的情况下才适用。因此,委付的适用范围比代位权的范围要狭小的多。
3、两者的法律特征不同:
保险代位权是保险人在赔付了被保险人的损失后,依法取得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这种权利时普通法上的权利,而普通的认为只有被保险人才能用向第三者索赔的权利,因此,保险人一般需被保险人 的名义实施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而委付则是被保险人在保险人理赔之前为获得全损赔偿主动采取的城市。如果保险人介绍委付,则在法律上成为保险标的残余物的所有人,他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保险标的物实施他以前的权利。其次,保险人取得代位权是不信任赔付被保险人损失后,立即发生效力的单方面的法律行为,无须被保险人的同意;二而委付必须先经被保险人明确的意思表示,再经保险人的承诺才能发生下七里的双方的法律行为。因此,保险人取得代位权是体制不要式的法律行为,而委付的成立是一种要式的法律行为。
4、两者的目的不同:
从保险人的角度来看,保险代位权的实施是为了防止被保险人在其标的发生损失后获得额外的损失赔偿,用向死三人代为追偿金额补偿的损失赔偿,其目的是保护保险人的利益,一维护保险补偿原则。保险代位权是保险标的发生程度责任范围内损失,且该损失是由于第三者的原因造成是,保险人赔付损失后享有的一种权利。而对呗保险人来说,这是一项义务,它限制了被保险人获得双重赔偿的可能;未服用从被包络线人的角度来看,其目的主要是使被保险人及时取得全损赔偿,节省索赔时间,以利用其资金周转。但是被保险人如果不愿放弃保险标的的所有权,则不向保险人委付,只要求按部分损失赔偿。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否进行委付则是被保险人的一种权利。从保险人的角度来看,如果保险标的的发生推定全损,它有两种选择,一是接受欧被保险人体的委付,按全损进行赔偿,并享有残余物的数控有权;二是保险人 不接受委付,按照部分损失或者按全部损失赔偿,放弃对保险标的所有权。一次,在推定全损的情况下,保险人并没有义务必须接受委付。
二、关于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法律规定
《保险法》第45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第一款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第46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
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通过接上文我们可以知道保险代位权与委付并不是划等号的,但是可以简单地理解为保险委付是保险代位权的子集,保险代位权与委付的区别可以从其概念,法律特征、目的性等多方面进行区分。上文中我们只是罗列了其中的一小部分。正确区分保险代位权与委付,有利于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1)立即停车
停车后按规定
(1)立即停车停车后按规定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如在夜间,需开示宽灯、尾灯。若在高速公路上,需按规定在车后设置危险警告标志......
·公司法临时股东会决议范本该如何书写?
在公司法中,对公司的所有流程和各项工作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对临时股东会议也有了规定,它是当有限责任公司出现了一些事务需要商讨决定的时候,......
·装修合同书签订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装修合同书签订的注意事项是什么?只要是公民直接向房地产购买的空房一般都会经历购买者精心的计划后进行装修的,而购房者的居住体验是否良好最重要......
·施工安全协议书应该包涵
施工安全协议书应该包涵 安全协议书包涵基本内容: 1.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办理工伤保险,确保工程及人员、材......
·驰名商标认定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驰名商标认定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一、提交材料1、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2、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
·根据法律规定签合同了毁约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签合同了毁约怎么办?一、签合同了毁约怎么办?签合同了毁约应当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来进行赔偿。大致共有三种,根据不同的情况予以......
·竣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哪些标准?
竣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哪些标准?我们知道,国家对于相关工程质量的要求非常严格,当一个工程施工队完成一个建设项目时都会对它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
·行政诉讼时效能否中断?
行政诉讼时效能否中断?行政诉讼时效是不能中断的,因为行政诉讼的特点及《行政诉讼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决定了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一次性的,不......
·父母继承权的顺序人是哪些?
父母继承权的顺序人是哪些?父母继承权的顺序人的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
·哪些情况下认定属于防卫过当
不法侵害现实存在且正在进行,防卫人具有防卫认识和防卫意志,且针对侵害人进行防卫,只要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就可认定为正当防卫。如果“明显”超......
·危险驾驶罪是抽象危险犯吗?
危险驾驶罪是抽象危险犯吗?一、危险驾驶罪是抽象危险犯吗?危险驾驶罪是抽象危险犯。因为根据危险驾驶罪根据刑法条文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