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办土地使用证超过30天怎么变更

办土地使用证超过30天怎么变更 一、办土地使用证超过30天更变登记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
  1、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出具);
  2、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3、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
  4、因离婚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复印件(验原件);
  5、因地址变更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变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
   二、土地使用证的注销登记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注销登记所需资料包括:
  1、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为单位应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4、原土地证书;
  5、政府批文或土地权利终止的有效文件
   三、土地使用证的种类
  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目前我国颁布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
  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
  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定所有权。
  2、集体土地使用证。
  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
  4、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批准的土地他项权利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确认土地他项权利。
  上述文章就是对办土地使用证超过30天怎样更变登记或者是注销登记这类问题的相关介绍,如果要注销登记土地使用证,首先申请人要向部门上交自身的身份证明和申请书,然后政府就可以解除终止其相关的有效文件。我国的土地使用证一般分为三种,最为普遍的就是集体土地使用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根据刑法规定卖假口罩犯法吗?
      根据刑法规定卖假口罩犯法吗?根据刑法规定卖假口罩犯法,不仅仅侵犯到的是我们国家的治安管理等相关的行政法律,而且他触犯了我国刑法当中的规定,根据......


·招标文件包括哪些内容?
      招标文件包括哪些内容?一、招标文件包括哪些内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


·当事人想离婚如何争取女儿的抚养权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
      当事人想离婚如何争取女儿的抚养权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


·根据法律规定受到威胁恐吓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受到威胁恐吓怎么办?一、根据法律规定受到威胁恐吓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受到威胁恐吓首先要搞清楚威胁主体威胁原因和是否会真的在现实......


·商品房违约金过低怎么办,违约情况有哪些?
      商品房违约金过低怎么办,违约情况有哪些?一、商品房违约金过低怎么办?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


·公民无论是购买怎样的房产,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都是可以选择向银
      公民无论是购买怎样的房产,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都是可以选择向银行申请贷款买房的,至于是否能够获得银行的贷款,那都是之后的事情了。而在符合条件的......


·在淄博受伤在泰安工伤鉴定可以么?
      在淄博受伤在泰安工伤鉴定可以么?按规定,在受伤地淄博的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在淄博地市人力部和社保局报名申报。单位应在30天之内上报工伤......


·随着经济的发展,汽车开入寻常百姓家,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也
      随着经济的发展,汽车开入寻常百姓家,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也就成为威胁人类的一大“杀手”。酒后驾车造成的后果往往是车毁人亡,可就是屡禁不止,......


·公司转让借款该怎么追回
      公司转让借款该怎么追回<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


·派出所要指认罪犯被拘留的流程是什么?
      在公安系统上,有各种各样的流程,刑事问题或者民事问题上面对的流程是不一样的。很多情况下,我们并不了解。关于派出所要指认罪犯被拘留的流程是什么......


·买房没有签购销合同实际上说的就是确立买房意愿之后却还没有与另
      买房没有签购销合同实际上说的就是确立买房意愿之后却还没有与另一方签订房屋购买合同,这种现象在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那么买房没有签购销合同可以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