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起诉离婚要提供什么证据


  
  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夫妻没有就相关事项产生纠纷,此时只需要提供一定的身份材料,那么就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了。但在起诉离婚中,可能就一些方面存在争议,此时要想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就需要提供证据。那么一般情况下起诉离婚要提供什么证据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起诉离婚要提供什么证据
  
  (一)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二)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三)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四)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五)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六)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七)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八)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九)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十)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十一)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二、应到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具体情形有:
  
  (一)在一般情况下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即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二)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四)下列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
  
  3、被告在劳动教养的;
  
  4、被告被监禁的。
  
  (五)如果配偶是军人(非文职),自已不是军人,应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配偶是文职军人,应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双方都是军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六)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离婚虽然不是唯一的离婚方式,但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时候,选择起诉离婚其实还是有可能达到离婚目的的。不过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要想为自己争取更多离婚的话,则就需要当事人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请求。至于起诉离婚要提供什么证据,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假释后又犯罪构成累犯?
      一、假释后又犯罪构成累犯?假释后又犯罪不会构成累犯,累犯的构成要件必须要在刑期执行完毕之后的5年之内再次的判决,但是假释并不是属于执行完毕。假......


·交强险理赔的流程是怎样的?
      交强险理赔的流程是怎样的?一、交强险理赔的流程是怎样的保险公司已经简化了交强险理赔手续和流程、缩短了结案周期、完善了抢救费用垫付机制。车主......


·商业汇票和银行汇票的区别有哪些
      商业汇票和银行汇票的区别有哪些?对于异地结算的企业,可以通过汇票的形式结清货款,这样对双方都有好处。企业收到汇票后既可以持有到期,也可以背书......


·夫妻离婚男方要给女方赡养费吗
      一、夫妻离婚男方要给女方赡养费吗?夫妻离婚时男方不需要给女方赡养费,入锅抚养权归女方,男方只需要给孩子抚养费。夫妻间没有财产约定的,女方可以......


·一个抵押物为两个贷款提供反担保可以吗
      一个抵押物为两个贷款提供反担保可以吗?一、反担保的担保条件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


·股东的加倍表决权授权给他人是否合法?
      股东的加倍表决权授权给他人是否合法?股东的加倍表决权授权给他人是合法的,股东表决权可以授权其他股东行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六条......


·公司刚注册变更股权要收费吗
      收,根据转让涉及到的主体的不同,转让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也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股权转让会涉及到股权转让时发生的工商登记费、资产评估费、验资费用......


·施工现场的施工监护人是什么责任要承担
      施工现场的施工监护人是什么责任要承担1、各部门安全员需对本部门监护人员进行培训,现场监护人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监护;2、现场监护人需对作......


·发行公司债券法律法规
      发行公司债券法律法规购买公司发行的债券,可以获得比银行存款利息更高的利息,所以,购买债券成为了一种新型时兴的投资方式。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公司......


·老年痴吊呆需要司法鉴定吗,有哪些内容。
      国家现在已经步入了老龄化的社会,每个家庭都有老人,关心老人的身体健康是我们必须做的事情。往往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加导致患病的风险增高。老年痴呆......


·结婚多长时间算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
      结婚多长时间算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