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2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
  【解释】本条规定了简易程序适用范围。
  简易程序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的程序。该程序相对于普通程序来说,在起诉手续、传唤当事人方式、审理程序以及审限等方面都做了简化,可以说是一种简化了的普通程序。
  根据《简易程序规定》规定:
  第1 条基层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除外:
  (一)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
  (二)发回重审的;
  (三)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
  (四)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
  第2条 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人民法院不得违反当事人自愿原则,将普通程序转为简易程序。
  第3条 当事人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或者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综上所述,就是关于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的相关法律规定的具体介绍。通过了解可知,简易程序是相对普通程序而言的,换句话说就是在一些程序上做了简化。虽然是简化了的普通程序,但也是一套完整的法律程序。在一定程度上,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可以提高法院的诉讼效率,节省人力等,其发挥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入职新公司是否必须要缴纳旧公司的工资单
      随着用人单位的员工管理意识不断增强,管理制度也更加规范、严谨,许多单位都要求新招聘进来的员工要提交相应的个人信息资料,既是为了员工管理的需要......


·专利侵权案件的管辖(一)
      专利侵权纠纷的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


·诉讼时效中断是否包括应诉
      诉讼时效中断是否包括应诉?诉讼时效中断不包括应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百九十五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


·网络诈骗200元立案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网络诈骗200元立案吗,法律依据是什么?网络诈骗在我们生活中经常发生且让人痛恨,诈骗者通过网络手段对受害者进行钱财骗取。不过并不是所有的诈骗都能......


·找中介买房子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找中介买房子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一)不法中介通过在报纸、网络发布一些条件好、价位超值的虚假房源信息,引诱买房者上钩。待买房者表示买房时,就以现在......


·审查起诉阶段取保候审可以吗
      一般公安机关在对刑事案件侦查结束之后,并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而是需要提交给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由检察院决定是否向法院提起公诉。那犯罪......


·拆迁安置费有哪些,如何计算?
      拆迁安置费有哪些,如何计算?一、拆迁安置费有哪些,如何计算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承揽合同的主要条款
      签订承揽合同合同,应具备主要条款以下:  一、双方的姓名或名称、住址、法人代表的姓名;  二、委托的标的物(应写标的物的全称);  三、标的物......


·交通伤残鉴定费用谁承担
      交通伤残鉴定费用谁承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鉴定人先垫付,责任方最后承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过......


·人身受到损害,谁可以要求赔偿?
      人身受到损害,谁可以要求赔偿?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等受到损害的,可以要求侵权人进行相应的赔偿。当然,大部分人都清楚,此时受害人是可以提出赔偿要......


·有期徒刑可以适用缓刑吗
      有期徒刑可以适用缓刑吗被判有期徒刑的服刑人员,符合缓刑法定条件的,是可以缓刑的。缓刑,全称为刑罚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