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申请复核书该如何书写呢?

在当今社会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并不低,只要有交通事故发生就需要有人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在责任主要承担者的判决中如果存有异议的,就必须提出申请要求重新判定主要责任承担人或责任承担的多寡。那么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申请复核书该如何书写呢?下面就由的我们针对此问题做相关介绍,以供您了解。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申请的写作要点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属制作式文书,主要由首部、认定内容、尾部三部分组成。
   1、首部
  (1)标题:在文书顶端正中写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字样。
  (2)编号:在标题正下方注出案件编号“第××号”。
  (3)责任认定的时间及地点
  如:“时间:1998年10月28日下午2时30分
  地点:××市××街南段”
  (4)案由过渡语:继时间和地点之后,另起一行写明下一段文字:
  “对于19××年×月×日×时×分发生在××(写明事故发生的路段)的×××(事故一方人姓名)和×××(事故另一方人姓名)交通事故,经本机关现场调查,分析研究后,做出如下责任认定。”
   2、认定内容
  这是该责任认定书的关键项目,应用分条分项的方式一一写明分析认定的具体内容。分析应依据交通现场勘查、询问见证人及车辆检验等情况进行推论,说明负有责任的一方因何原因,违反了交通管理法规的哪一条,以致造成了该交通事故,据此应负此起事故的什么责任。分析应入情入理,合理公正,提出的违章依据与后面的责任认定结果要紧密关联,互为因果,严密无间。
  继认定结果之后用“特此认定”公文落款语结尾,右下角加盖认定机关公章,并注明承办人姓名、年月日,并加盖承办单位公章。
   3、尾部
  根据交通法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有权向做出该责任认定书的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重新认定。据此在尾部应写明“此认定书,已于××××年×月×日向当事人各方宣布,当事人不服的,可在接到认定书后15日内向××交警大队申请重新认定”。
  最后写明本责任认定书分送的形式:(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存档)。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性别:×男,出生日期:××××年××月××日,住址:××××××,身份证号:××××××××。
  被申请人:××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申请人不服××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年××月××日下发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
  请求事项:
  1、依法撤销××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年××月××日下发的××××《交通事故认定书》;
  2、依法认定×××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事实和理由:
  1、××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部分事实不清,最终导致责任认定错误。
  ××××《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
  2、认定申请人和×××承担同等责任是不当的,应改为×××承担主要责任,申请人承担次要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的规定,所以根据上述规定,申请人应当承担事故的次事责任,×××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综上所述,请求依法撤销××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年××月××日下发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依法认定×××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申请人×××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此致
  ××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以上就是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申请复核书的具体写法,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对于交通事故主要责任的判决不服的话,可以根据上述的介绍书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的申请书,在申请书中要把需求及申请的原因尽可能详细的阐明。更多法律知识您可以登入网站咨询相关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山东省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管理规定
      山东省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管理规定山东省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管理规定根据2015年能力验证计划的安排,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


·一、夫妻财产分割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夫妻财产分割法律依据是什么?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具体内容是:《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


·包庇罪与妨害作证罪如何区分
      包庇罪与妨害作证罪如何区分妨害作证罪与包庇罪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犯罪的直接客体有所不同。虽然两罪的直接客体都是简单客体,但前罪侵犯......


·合同部分条款无效是什么?
      合同部分条款无效是什么意思一、合同部分条款无效是什么意思?合同的部分无效,是指合同的部分约定条款无效。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重大复杂案件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
      第一百二十六条(重大复杂案件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后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


·上海工伤伤残鉴定多久能够出结果 ?
      上海工伤伤残鉴定多久能够出结果?一、上海工伤伤残鉴定多久能够出结果按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


·从犯的处罚是怎样的,量刑情节包括哪些
      从犯存在于共同犯罪当中,此时需要确定各个罪犯的具体身份,毕竟情况不同法律中规定的处罚原则也是不一样的。如果属于主犯的话,那么对其的处罚自然就......


·公示催告程序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吗
      公示催告程序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吗一、公示催告程序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吗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8条的规定,公示催告程序仅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中......


·国定假日安排加班可以调休吗
      国定假日安排加班可以调休吗按照《劳动法》第40、44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应当按不少于工资300%的标准发放加班工资;在休息日安排加班的,可......


·诉讼时效抗辩书怎么写
      诉讼时效抗辩书怎么写一、诉讼时效抗辩书怎么写诉讼时效抗辩是在答辩状表述的,在答辩状中可以这样写:事实:本案被答辩人对此所主张的权利已超过法......


·民事诉讼法庭说假话有哪些后果
      民事诉讼法庭说假话有哪些后果一、民事诉讼法庭说假话的后果有哪些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