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五险一金比例是多少?
一、天津五险一金比例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19%,个人缴费比例8%;
失业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1%,个人缴费比例0.5%;
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8%,个人缴费比例2%;
工伤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0.2%——1.9%,个人不缴费;
二、工伤保险类别调整
对比原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主要在三个方面做了调整:
一是细化了行业分类。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标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将工伤风险类别由现行的三类细化为八类。
二是重新确定了行业基准费率标准。对照八类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分别确定对应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注册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分别确定其所对应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对劳务派遣企业,可根据被派遣劳动者实际用工单位所在行业,或根据多数被派遣劳动者实际用工单位所在行业,确定其工伤风险类别。
三是明确了费率浮动档次。共分为38档,其中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规定中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规定提出,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针对一些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规定明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六条规定“单位和在职职工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天津五险一金比例等有关天津五险一金方面的问题如上所述。五险一金属于国家法定福利政策,企业需要依法依规缴纳,不得以各种眉目不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员工个人也需要重视五险一金的缴纳,不能因为一时觉得五险一金对自己没用,还多扣钱而不缴纳,以免损害自己的利益。如有更多关于天津五险一金的问题,可以进一步咨询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没一起生活能返还彩礼吗?
目前,结婚之前男方给付彩礼给女方成为很多地区结婚的风俗。在给付彩礼之后,男女结婚了,那要是双方一直没有一起生活过,一方就提出了离婚的话,此时......
·关于盗墓判刑刑法中是怎么规定的
一、关于盗墓判刑刑法中是怎么规定的?1、《刑法》有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
·债权撤销权诉讼一案
债权撤销权诉讼一案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实施无偿或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撤销......
·区分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有什么不同?
区分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有什么不同?1、非法同居和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不同。事实婚姻要求男女双方必须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双方结合符合法定的婚姻实质......
·《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
·假释犯新罪会怎么处理?
假释犯新罪怎么处理呢?《刑法》第八十六条【假释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
·怎么写欠条受法律保护 民间借贷利息规定是怎样的
怎么写欠条受法律保护民间借贷利息规定是怎样的欠条可以说是在借贷关系中使用的比较多的了,但是很多人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因此在具体书写欠条的时候......
·社会抚养费一定要交吗?
社会抚养费一定要交吗的概括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还是要缴纳的对象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
·亲属回避制度是什么?
亲属回避制度是什么?亲属回避制度一般适用于任职招聘或者是国家公务考试等等,想要知道具体怎么分辨,就要先清楚了解亲属都是哪些。在规定中亲属有属......
·自然人债务的永久抗辩权是什么,类型有哪些?
自然人债务的永久抗辩权是什么,类型有哪些?在诉讼中,抗辩就是一种防御方法,而债务人拥有的抗辩权,就是债务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一种权利,同时......
·精神病人被派出所关押可以吗?
精神病人被派出所关押可以吗?精神病人一般是不进行关押处理的,公安机关可以责令监护人严加看管,受害者可以向监护人索赔,派出所可以协助调解。一般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