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新股申购额度是多少?

新股申购额度是多少?一、新股申购额度 新股申购是股市中风险最低而收益稳定的投资方式,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Y市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a市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二、新股申购额度计算方法 1、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额度,例如:2014年6月18日申购新股,市值从6月16日当天开始往前数20个交易日的日均市值。20个交易日内有1天持仓10万元市值,新股申购额度为:10万元/20天=5000元(不足1万元,可用额度0股)。20个交易日内有2天持仓10万元市值,新股申购额度为:(10万元+10万元)/20天=1万元(可用额度1000股)。20个交易日内有20天持仓10万元市值,申购额度为:(10万元+10万+.+10万)/20天=10万元(可用额度1万股)。2、若账户a市和b市T日均没有额度,则“当日可申购额度”显示为0,“到账日期”显示为T日。3、若账户T日有可用额度,T日实际额度为“当日可申购额度“中的数字,但“到账日期”显示的是T-1日的日期。如客户1月15号查询账户有可新股申购额度,“到账日期”显示是1月14号。软件中显示的“当日可申购额度”是“股数”。4、客户的上海股东账户没有指定在华泰证券,新股申购额度显示的是F开头的基金账户,客户的基金账户是显示他在其他券商的额度中的。5、目前客户通过各交易渠道可以查询到可申购额度,这个可申购额度交易所每天都会发数据过来的,即使没有新股的时候也会发。数据是对的,针对客户最近账户的资产计算的,不准确是针对新股申购日来说的。现在看到的数据不是新股发行日的客户可申购额度。6、如果客户没有新股申购额度,在前台就不显示额度,不会显示是0。三、新股申购额度查询方法 1、网上交易软件;2、网上营业厅;3、电话委托查询。新股申购是为获取股票一级市场、二级市场间风险极低的差价收益,不参与二级市场炒作,不仅本金非常安全,收益也相对稳定,是稳健投资者理想投资选择。我们了解到新股申购额度一般是根据投资者所持有的所有的市值来确定的,并没有明确的额度限制。除此之外,新股申购额度也是可以通过计算得出的,具体的计算方法可以参考上述我们整理的方法,希望我们的解答可以帮助到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申报工伤需要材料有哪些
      申报工伤需要材料有哪些根据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


·知道别人犯罪没证据怎么举报
      没有证据有犯罪的相关线索也可以举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


·新型受贿案件包括哪些?
      许多人利用职务的便利,向他人收取好处为其办事。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反腐贪污的重视和不断严查处理,已经使很多人下马,得到该有的惩罚。但是,还是有人......


·设立并购基金的优势有什么
      设立并购基金的优势有什么一、什么是并购基金并购基金,是指专注于从事企业并购投资的基金,是20世纪中期从欧美国家发展起来的一种基金形式。其通常......


·劳动合同解除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解除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议签订日期是签的2013.08.01为证,能证实你于此日上岗工作,故可认定有效期是:2013.08.07.31单位在行使解除劳动......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包括哪些?交通事故轻微伤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包括: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列交通事故可以采用简易程序处理:1、具......


·股权转让法律程序
      股权转让法律程序股权转让法律程序一、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


·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规范是如何规定的?
      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规范是如何规定的?市政工程质通常是指道路工程,此类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一方人民的交通便利程度,从而间接影响当地的经济发......


·学校要的劳动合同可以随便给予是否合法学校要的劳动
      学校要的劳动合同可以随便给予是否合法学校要的劳动合同随便给予是不合法。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起诉离婚男方贷款女方需要负责吗?
      在许多的离婚起诉案中,无非就是为了离婚财产这个问题不能和平离婚,其中就存在起诉离婚男方贷款女方需要负责吗这个问题,您都知道在婚姻中存在夫妻共......


·岗位撤销能解除合同吗?为什么?
      岗位撤销能解除合同吗?为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解除合同有一套适用的条件,解除的原因可能是用人单位也可能是劳动者本身,岗位撤销属于比较特殊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