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天津二套房认定标准有哪些?

由于我国经济的不断增长,土地资源也随之紧张起来,所以政府出台了二套房的所得税征收的政策来有效的缓解房地产开发商的脚步,但是每个地区的政府发布的二套房政策各不相同,每个地区都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的,下面的我们就整理一下天津二套房认定标准。
  一、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二、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三、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四、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
  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五、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六、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每个地区的二套房政策都有所不同,因为各个地区的发展水平不同,所以对于二套房的认定标准也会有所不同,上文中我们以天津市为例,整理了天津二套房认定标准,如果天津的小伙伴们想要购置二套房可参考上文中的情况来确定房屋的归属权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意外伤害保险的给付条件有哪些
      意外伤害保险的给付条件有哪些?意外伤害保险的给付条件有哪些?第三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残疾或烧伤的,保险人依照......


·银行的他项权利是什么意思?
      当房产市场不断发展,房屋的买卖成为一种正常现象,当买房涉及到银行贷款以后,房屋他项权就成了很重要的材料,一般情况下,需要交付银行进行保管,有......


·未离婚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可以吗?
      离婚时分很多种情况,还要交包括诉讼费、配偶赡养等各种费用。当事人可以进行双方协商或让法院裁定。有子女的家庭离婚后一方肯定要支付抚养费,分房两......


·控股方能否能否参加投标?
      控股方能否能否参加投标?控股方能参加投标,只要是满足投标的条件就可以了。1、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对于建设工程投标来讲,其实质就是......


·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有何作用?
      法院审判阶段是律师发挥辩护作用的最后也是最关键的阶段。    在这个阶段里,律师将根据此前所掌握的一切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和......


·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一、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1、检验标准(1)门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划痕、碰伤;(2)门的割角、拼缝应严密平整;(......


·离婚不到庭法院怎么判如果夫妻选择协议离婚
      离婚不到庭法院怎么判如果夫妻选择协议离婚,自然与法院没什么关系。但是如果选择诉讼离婚,那么就涉及到离婚时不到庭的问题。实践中,有些夫妻离婚时......


·弱电工程通用投标书的组成?
      弱电工程通用投标书的组成?找专长律师:合同事务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劳动工伤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在商业谈判、竞标等商业活动的进行中......


·当事人签空白协议有效么?
      当事人签空白协议有效么?一、当事人签空白协议有效么?不需要证据,空白合同条款有与现行法律违背,肯定无效。根据我国《合同法》,有下列情形之......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什么1、工资、奖金。这里的“工资、奖金”应作广义的理解,泛指工资性收入,具体包括基本工资、补贴、奖金、福利、一定范围的实物......


·刑法的追诉时效怎么计算 追诉时效到期可以免除刑罚吗
      公安机关、检察院在依法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的时候,需要考虑到案件的追诉时效问题,对于超过了法定追诉时效的案件,原则上就不能再进行追诉了。那一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