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包括哪些?

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包括哪些?目前在投资市场上,理财产品有很多,涵盖定存、债券、股票、黄金等多个领域。其中债券还细分为公司债券、国债等。对于投资者,有必要弄清债券和股票的区别和联系,丰富自己的投资知识,那么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包括哪些?下面我们根据我们这篇文章做个具体了解吧。
  一、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包括哪些?
  (一)筹资的性质不同。债券的发行主体可以是政府、金融机构或企业(公司);股票发行主体只能是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证书,反映发行者与投资者之间的资金借贷关系,投资者是债权人,发行债券所筹集的资金列入发行者的负债;而股票是一种所有权证书,反映股票持有人与其所投资的企业之间所有权关系,投资者是公司的股东,发行股票所筹措的资金列入公司的资本(资产)。由于筹资性质不同,投资者享有的权利不同。债券投资者不能参与发行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只能到期要求发行者还本付息;股票持有人作为公司的股东,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和利润分配,但不能从公司资本中收回本金,不能退股。(二)存续时限不同。债券作为一种投资是有时间性的,从债券的要素看,它是事先确定期限的有价证券,到一定期限后就要偿还。股票是没有期限的有价证券,企业无需偿还,投资者只能转让不能退股。企业惟一可能偿还股票投资者本金的情况是,如果企业发生破产,并且债务已优先得到偿还,根据资产清算的结果投资者可能得到一部分补偿。相反的,只要发行股票的公司不破产清算,那么股票就永远不会到期偿还。(三)收益来源不同。债券投资者从发行者手中得到的收益是利息收入,债券利息固定,属于公司的成本费用支出,计入公司运作中的财务成本。股票投资者作为公司股东,有权参与公司利润分配,得到股息、红利,股息和红利是公司利润的一部分。在股票市场上买卖股票时,投资者还可能得到资本收益。(四)价值的回归性。债券投资的价值回归性,是指债券在到期时,其价值往往是相对固定的,不会随市场的变化而波动。例如,对于贴现债券来说,其到期价值必然等于债券面值;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的到期价值,必然等于面值加上应收利息。但是股票的投资价值依赖于市场对相关股份公司前景的预期或判断,其价格在很大程度上取决公司的成长性,而不是其股息分配情况。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个股息支付情况较好的公司,其市盈率也较低。而且从理论上讲,一只股票的价格可以是0到正无穷大之间的任意值。
  二、公司债券与股票的联系是什么?
  股票与债券都是有价证券,是证券市场上的两大主要金融工具。两者同在一级市场上发行,又同在二级市场上转让流通。对投资者来说,两者都是可以通过公开发行募集资本的融资手段。由此可见,两者实质上都是资本证券。从动态上看,股票的收益率和价格与债券的利率和价格互相影响,往往在证券市场上发生同向运动,即一个上升另一个也上升,反之亦然,但升降幅度不见得一致。这些,就是股票和债券的联系。综上所述,公司债券和股票都是资本市场上重要的金融产品,是发行方重要的融资手段。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包括筹资性质不同、收益风险不同、发行主体不同等多方面。相对于股票而言,投资公司债券的风险较小,收益也低一些。对于二者的联系和区别,投资者应该多多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故意伤害从犯自首的量刑是怎么样的?
      故意伤害从犯自首的量刑是怎么样的?一、故意伤害从犯自首的量刑是怎么样的?有法律以“从轻、减轻处罚”及“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方法规定的......


·根据法律规定何为遗赠扶养协议?
      根据法律规定何为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交通肇事逃逸未造成伤害的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未造成伤害的怎么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


·行政诉讼时效的中断事由有哪些?
      行政诉讼时效的中断事由有哪些?1、提起诉讼。起诉的性质为权利人主张权利之保护。基于这一性质,应对提起诉讼作扩张解释,使其不仅包括权利人向法院起......


·雇佣关系赔偿与工伤赔偿有哪些不同
      雇佣关系与我们常说的劳动关系是不同的,如果劳动者在雇佣关系中受伤的话,一般是按照人身损害来进行赔偿。但如果是在劳动关系中,则就有可能构成工伤......


·分居协议书生效条件是什么?
      夫妻双方因感情问题在正式离婚之前,往往都会分开一段时间。为了明确双方的义务、把分居的事情讲清楚,双方会签署一份分居协议。在有些离婚案件中,一......


·中学同学欠钱不还怎么办?
      中学同学欠钱不还怎么办?一、中学同学欠钱不还怎么办?当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作为债权人先不要着急,首先应该与对方进行协商还款的事宜。如果对......


·一、法律支持最高民间借贷利率是多少
      一、法律支持最高民间借贷利率是多少?民间借贷,目前国家允许的利息范围是4倍当期市场贷款利率,也就是年化14.8%。借贷双方约定利息的,最高利息高于同......


·小产权房屋买卖形成纠纷后
      小产权房屋买卖形成纠纷后,告上法院去解决后,法院大都会判定,纠纷中的房子是属于最开始的卖房子的人,然后让卖房人把买房人的钱还回去,买卖房的交......


·认定事实婚姻的标准有哪些?
      认定该事实婚姻的标准有哪些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并且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所形成男女两性结合。其具......


·国家对于旧城改造有哪些方面的政策?
      国家对于旧城改造有哪些方面的政策?一、国家对于旧城改造有哪些方面的政策?国家的旧城改造政策既反应了城市的发展有建立了人们完善的物质生活环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