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注会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的会计处理方式是什么?

注会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的会计处理方式是什么?在上市公司再融资手段中,除了配股增发之外,还有一种比较常用的手段,就是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这种融资方式比较灵活,当公司偿还利息有困难的时候可以将其转换成股票,发给投资者。作为会计,要懂得这中间的财务处理。那么注会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的会计处理方式是什么?下面我们简单描述下这个专业问题。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有什么?当债券持有人将转换成股票时,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可供选择:账面价值法和市价法。1、采用账面价值法,将被转换债券的账面价值作为换发股票价值,不确认转换损益。赞同这种做法的人认为,公司不能因为发行证券而产生损益,即使有也应作为(或冲抵)资本公积或留存损益。再者,发行可转换债券旨在把债券换成股票,发行股票与转换债券两种为完整的一笔交易,而非两笔分别独立的交易,转换时不应确认损益。2、在市价法下,换得股票的价值基础是其市价或被转换债券的市价中较可靠者,并确认转换损益。采用市价法的理由是,债券转换成股票是公司重要股票活动,且市价相当可靠,根据相关性和可靠性这两个信息质量要求,应单独确认转换损益。再者,采用市价法,股东权益的确认也符合历史成本原则。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价值何在?可转换债券具有股票和债券的双重属性,对投资者来说是"有本金保证的股票" 。 可转换债券对投资者具有强大的市场吸引力,其有利之处在于:1、可转换债券使投资者获得最低收益权。可转换债券与股票最大的不同就是它具有债券的特性,即便当它失去转换意义后,作为一种低息债券,它仍然会有固定的利息收入;这时投资者以债权人的身份,可以获得固定的本金与利息收益。如果实现转换,则会获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获得股息收入。可转换债券对投资者具有"上不封顶,下可保底"的优点,当股价上涨时,投资者可将债券转为股票,享受股价上涨带来的盈利;当股价下跌时,则可不实施转换而享受每年的固定利息收入,待期满时偿还本金。2、可转换债券当期收益较普通股红利高。投资者在持有可转换债券期间,可以取得定期的利息收入,通常情况下,可转换债券当期收益较普通股红利高,如果不是这样,可转换债券将很快被转换成股票。3、可转换债券比股票有优先偿还的要求权。可转换债券属于次等信用债券,在清偿顺序上,同普通公司债券、长期负债(银行贷款)等具有同等追索权利,但排在一般公司债券之后,同可转换优先股,优先股和普通股相比,可得到优先清偿的地位。综上所述,正是因为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务的好处很多,现在很多上市公司都纷纷采用这种方式再融资。当债券到期需要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时候,将注会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转换的会计处理办法有市价法,就是通过债券价格折算成一定股票,另外还有一种方式是账目价值法。具体采用哪种办法,就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抢注商标并恶意投诉怎么判
      一、抢注商标并恶意投诉怎么判因抢注近似商标后对相关企业进行恶意投诉,人民法院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并赔偿经济损失。将他人的创新设计、外观设......


·剥夺政治权利由哪个机关执行
      针对不同的刑事处罚,都有具体的机关来实际执行。其中,比较常见的执行机关包括了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以及监狱部门。通常您对主刑的执行机关比较了解,......


·侦查阶段拘留的时间是多久?
      一、侦查阶段拘留的时间是多久?一个刑事案件依次分别经过(立案)侦查、审查批准逮捕、继续侦查、审查起诉、法院审判五个环节,其中“审查批准逮捕”......


·土地使用年限温州的情况如何?
      众所周知,我们国家的土地是属于国家的,而我们只有土地的使用权,而土地的使用权也是有年限的,最高也只有70年,年限的确定还要根据土地的用途来划分......


·找不到证人作证怎么办?
      找不到证人作证怎么办?一、找不到证人作证怎么办?找不到证人作证可以提供一些其他类型的材料,比如说录音等证据,尽量的给法院提供一些多一些资料......


·故意伤害罪起诉时限有多长
      关于故意伤害罪起诉时限,用法律专用术语来说其实就是故意伤害罪的追诉时效。通常在规定的追诉时效内的案件,才能被立案侦查。那么对于故意伤害罪而言......


·p2p集资诈骗员工从犯会被判多少年?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近年来,网络上面涌现了大量p2p借贷平台。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这一点进行集资诈骗,给不少人都带来了财产损失。近年来,在公安机关......


·如果房子是在两个人结婚之前共同花钱买的
      如果房子是在两个人结婚之前共同花钱买的,但是在相关的证件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离婚之后这个房子应该属于谁问题是很复杂的。如果说。写名字的这个......


·身份证复印件能否注册公司经营人
      不可以,注册公司提交资料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但是在提交资料时必须要出示身份证原件。注册公司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全体投资人的身份证;2、法人身......


·什么情况下公安局可立案
      对刑事案件的处理过程往往会先经过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而公民如果遭遇了刑事犯罪迫害,第一反应也是向公安局报警求助。不过,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立案......


·如果工伤鉴定十级赔偿多少
      在我国,对于工伤鉴定的等级有着严格的分类,因为工伤肯定是有轻有重,所以鉴定机构会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标准,对劳动者本人进行鉴定级别的分类.一般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