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履行赔偿义务怎么办

随着道路车辆的快速增多,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在逐年上涨。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一般都会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来确定交通事故责任方,确定责任方之后责任方就要对受害方进行赔偿。那么,如果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履行赔偿义务,受害方应该怎么办呢?下面,我们为您支支招。
  首先,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如果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话,可先由办案警官主持调解,调解顺利的话可以达成调解协议,责任方赔偿之后,案件终结。
  交通事故赔偿双方如不能就赔偿达成协议,受害人可委托深圳交通事故律师提起诉讼,进入到法院诉讼程序:
  1、原告委托的律师介入,收集相关赔偿证据,制作证据目录,起草起诉状,然后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满足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
  2、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3、法院确定举证责任期限和开庭时间,当事人双方在制定的期间内提交证据。
  开庭前法院会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开庭后,书记查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 核对当事人情况,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然后,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或者交通事故律师陈述,证人 作证,宣读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原告或者交通事故律师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或答 辩,交通事故和对方互相辩论,审判长询问各方意见,开庭审理阶段结束。
  4、法院一般不会当庭宣判。在开庭后的一段时间内法院必须公开判决,送达判决书,判决书生效。
  5、被告履行赔偿义务,否则原告可在履行期限届满后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综上所诉,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履行赔偿义务的情况,首先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还不能解决问题,那么受害方可以委托律师代理,然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一定要收集相关赔偿的证据,这样责任方必须按照法院判决结果来执行,并且具有强制性。以上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离婚的女儿在娘家可以分到财产吗?
      一、离婚的女儿在娘家可以分到财产吗?民间传统观念认为儿子和女儿是不同的,女儿出嫁后是不能分娘家财产的,只有儿子可以。但法律和此观念是不同的......


·在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是怎么样的
      在法院起诉离婚对应的就是诉讼方式离婚,而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离婚的则属于协议离婚,这二者都是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对于离婚夫妻而言,此时就需......


·威海市医患调解委员会是如何预防和解决医患纠纷的?
      威海市医患调解委员会是如何预防和解决医患纠纷的?《威海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第一条为有效预防与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当事人的合法......


·民事案件中证人都需要出庭作证吗
      民事案件中证人都需要出庭作证吗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


·起诉要求房产过户诉讼费是多少
      起诉要求房产过户诉讼费是多少一、起诉要求房产过户诉讼费是多少?关于房产过户的诉讼费是不确定的,这个因人而异,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


·逾期交房违约金要怎么确定
      逾期交房违约金要怎么确定开发商延期交房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这里应分两种情况:一是合同未约定延期交房违约责任的;二是合同约定延期交......


·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及申请人
      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及申请人工伤员工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


·无证肇事逃逸交强险赔偿吗?
      无证肇事逃逸虽然是一种十分恶劣的行为,严重触犯法律及有悖于社会道德,但是对于缴纳强险的车主,保险公司还是要进行赔偿的。因为法律法规中并没有明......


·经济仲裁开庭后多久出判决书
      劳动仲裁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1、劳动仲裁经庭审后调解未果,依法做出的法律文书叫劳动仲裁裁决书,不是判决书,劳动仲裁审理期限为45日,案情复杂经劳......


·抵押协议与借条不能相对应一般要怎么办?
      抵押协议与借条不能相对应一般要怎么办?一、抵押协议与借条不能相对应一般要怎么办?(1)找债权人、抵押人协商,将两个合同更改成一致、或是将意思......


·一、放弃遗产继承的后果是什么?
      一、放弃遗产继承的后果是什么放弃继承权实际上是对继承地位和继承份额的放弃。继承人一旦作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就意味着该继承人永远失去了对特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