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交通事故如何自行处理 怎么自行处理交通事故

自行处理交通事故的,其实也就是由当事人协商之后对事故做出处理,此时一般是不通过公安交警部门的。但对于当事人来讲要想对事故私了的话,那么也要搞清楚交通事故如何自行处理,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如何自行处理
  根据新交规规定,允许当事人自行处理交通事故,但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时,应填写交通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天气等内容的协议书或文字记录,共同签名后立即撤离现场。当事人均已办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可根据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索赔,当事人也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一)查看财产损失情况
  发生交通事故立即停车、拉紧手制动、关闭电源、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廊灯和后位灯)、设置警告标志牌后,双方当事人简单查看交通事故财产损失情况。
   (二)协商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签订书面“事故事实”协议
  简单查看财产损失后,人员立即转移到路肩、路面等安全地点,对事故事实及成因进行协商。
  1、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的“事故基本资料”、“事故事实”,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2、当事人不愿“私了”、虽然愿意“私了”但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1)事故事实及成因一定要采取书面协议形式,即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的“事故事实”,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不能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以免一旦撤离现场对方翻脸不认人,导致事故现场和事故责任无法认定。
  (2)“事故事实”协议具有“固定”事故现场的效力:当事人达成“事故事实”协议后就事故事实及责任出现争议的,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受理,在事故现场已经不复存在无法认定的情况下,交警部门将以“事故事实”记载的内容来确定当事人责任;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共同申请进行损害赔偿调解。
   (三)拍照或标划位置后撤离现场
  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各方当事人立即撤离现场。
  1、当事人未达成“事故事实”书面协议,不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应当选择报警处理;
  2、当事人达成“事故事实”书面协议、撤离事故现场前,还应当对现场进行拍照、标划事故现场位置,作为现场的保留证据。
   (四)保险报案和协商赔偿事宜,签订赔偿协议书
  1、当事人撤离现场后,电话告知保险公司后协商赔偿事宜,签订“赔偿协议”。
  2、双方当事人对具体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达成赔偿协议后就赔偿协议发生争议的,交警部门不再受理,可以(只能)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3、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上,可以自行结合本身情况加入一些内容。另外,不放心的话建议可以找当地公正部门对协议书进行公正,费用不贵,还有就是你们付给他的费用,请他本人写收条并签字按手印,协议书可以打印出来,但签名和按手印必须要当事人自己,在协议书有名字的地方都按上自己的手印,若有涂改的地方也要按上手印。
   二、自行处理不成怎么办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协商损害赔偿没有达成协议报警的,应向交警提供有当事人签名的交通事故文字记录材料,交警予以记录,由当事人签名,并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警应当场调解,并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不适用调解,交警可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调解没有达成协议及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当事人达成《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后,对事故事实和成因发生争议,可以由交警部门受理但对赔偿协议发生争议,交警部门不予受理。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损害赔偿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事后不得反悔,除非该协议存在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可撤销、可变更情形。
  若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想要私了事故的话,此时首先要看发生的事故是否符合法律中规定的私了的情形,要是不符合,那么即使自行处理了,也是不会有效力的。至于交通事故如何自行处理,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著作权继承人死亡后怎么处理?
      著作权继承人死亡后怎么处理?一、著作权继承人死亡后怎么处理?著作权继承人死亡后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这是由《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


·共用土地土地使用积和分摊面积一样是合理的吗?
      现在的土地使用证上面是会有区分一些像是共有土地面积还有分摊面积的,这两种面积的计算是不一样的,这里就涉及到一个问题就是如果发生共用土地土地使......


·那个不受著作权保护2023
      那个不受著作权保护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著作权法第四条)比如违背法律、宣传反科学、反人类、危害公......


·清算基金财产分配顺序是什么?
      清算基金财产分配顺序是什么?关于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顺序的问题,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离婚率的监护人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率的监护人的规定是什么?1、对孩子监护权的归属,是以未成年孩子的最佳利益做考虑,法官在衡量未成年孩子监护权归属,主要是根据孩子的年龄、性别......


·火锅店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火锅店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火锅店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


·如何计算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违约金?
      一般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


·分裂国家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分裂国家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哪些罪犯不得适用缓刑 死缓能减为有期徒刑吗
      虽然很多罪犯都想要在最后判刑的时候可以同时被适用缓刑,但按照法律的规定,此时,除了要求要满足缓刑条件外,同时还不能具有限制条件。而限制条件里......


·如何定不可变更的遗嘱?
      如何定不可变更的遗嘱?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来定不可变更的遗嘱,但是原则上么方式立遗嘱都可以更改。相比之下公证遗嘱更为权威可信,其他方式的遗嘱不能......


·烟台抚养费标准2018年是怎么样的?
      烟台抚养费标准2018年是怎么样的?确定子女抚养费有以下三种具体的计算方法: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