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鱼塘征收补偿是怎样的?

鱼塘征收补偿是怎样的?一、鱼塘征收补偿的标准
  征收土地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金(是给土地所有权人,即该村集体组织);安置补助费(使用人的安置补助费用)、青苗补偿费(参照你们鱼塘的实际收入损失进行赔偿)。
  (一)土地补偿金 ?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费 ?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二、鱼塘征收补偿的评估方式
  对征占鱼塘的补偿,以往的方式是参照耕地(主要是水田)的产值或者在耕地产值基础上提高一定幅度作为鱼塘产值,再结合“两费”的倍数确定补偿价格。而运用收益还原法评估鱼塘设施价格是较为客观、合理的,它也继承了传统的按农业产值结合倍数确定补偿价格的基本理念,但它较此方法更为科学合理。收益还原法不是按以往前三年的年产值乘以补偿倍数的对原有生产能力的补偿,它是通过科学判断未来市场价格来确定假设在持续经营、最佳使用的前提下,放弃经营所造成的收益损失。它不是基于现在,而是科学合理地模拟未来,并以土地最佳使用方式为条件,体现了预期收益水平,因而更体现了对损失的补偿性。
  三、鱼塘征收补偿的面积计算
  通常对线路穿越鱼塘的征地面积,一般按水面有形物体的表面积掌握,包括道线、辅路、防浸护堤等,面积直观可确定,但直观所反映的并不是占地的实际。这种方式本身忽视了鱼塘立体结构、水体介质、坝体带来的容积和水位变化、水下养殖生产空间的变化,而解决水下空间的实体变化与水面表象关系必须建立一个合理的水下、水中、水面的转化关系,充分利用水体的可塑性的介质特点。主要方法有两个:
  (一)容积比例分摊法
  借助地上建筑按各自用途的建筑面积分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作为分摊土地面积的比例系数,将线路沉入式坝体占新形成的现状鱼塘容积的比例,作为分摊水面表面积的比例系数,将所得的面积作为征地补偿面积,即容积比例分摊法。这种方式的数学计算意义必须是梯形结构,而不是矩形结构。
  (二)透视反射法
  直接以水下坝体的底面积向上投影至水面的投影面积作为占地面积。这种方法符合透视原理,利用鱼塘水深相对较浅,基底可视特点,将水下地表表面积隔水透射,空间换位,重新真实反映水下坝体实际占地情况。缺点是它没有充分利用水体整体性和介质性、变化性特点。
  综上所诉,鱼塘征收补偿和土地征收补偿大致是一样的,但也有些区别。毕竟鱼塘和一般土地不一样,鱼塘是立体结构,容积和水下养殖空间都会有变化。在此提醒广大养殖户,由于各个地区的征收办法不一样,所以征收补偿也就有些差异,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政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街头斗殴持枪量刑标准是什么?
      街头的打架斗殴是经常发生的,也是经常造成社会动荡的一件事情,许多街头的斗殴都很难进行管教,所以在量刑上也就会比较严苛,尤其是对于街头斗殴持枪......


·陕西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陕西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征地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


·一、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死亡次责怎么赔偿?
      一、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死亡次责怎么赔偿?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过错方离婚时债务怎么分?
      过错方离婚时债务怎么分?一、过错方离婚时债务怎么分?平均分配,过错补偿是另外一个法律问题。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


·一、醉驾造成交通事故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醉驾造成交通事故处罚标准是什么机动车驾驶人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造成一人重伤以上结果的,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


·哪些行为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哪些行为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传播,即广泛散布......


·精神损失费误工费如何进行结算精神损失飞误工费按实
      精神损失费误工费如何进行结算精神损失飞误工费按实际误工的损失计算,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


·税务及行政处罚裁量是怎么样的?
      税务及行政处罚裁量是怎么样的?我国规定我们正常工作的职工,有正常收入的主体都要对国家缴纳一定的税费,这个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的关于税收制度的......


·二婚离婚财产怎样分配?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在婚姻法中夫妻二人的财产分为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之后就要对财产分割进行法院诉讼,但是其中牵扯到的因素有很多,......


·法定继承的适用情形包括什么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的适用情形包括什么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等进行财产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法定继承是一个强制......


·鉴定结论是属于实务证据还是言词证据?
      在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司法鉴定已经成为了办案人员重要的辅助工具,由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有很强的证明力,那么鉴定结论是属于实务证据还是言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