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对于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时间的规定

对于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时间的规定
  
  一、对于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时间的规定
  
  《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
  
  1、第二条,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机关,是指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行政处罚职能的组织,以及依法受委托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结果信息,是指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事项内容。 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不予网上公开:
  
  (一)被处罚人是未成年人的;
  
  (二)案件主要事实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
  
  (四)省级以上行政执法机关认为不适宜网上公开的其他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3、第六条,在互联网上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可以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者摘要信息。
  
  4、第七条,在互联网上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时,应当隐去下列内容:
  
  (一)自然人的家庭住址、通信方式、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健康状况等个人信息,以及被处罚人以外的自然人姓名;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银行账号;
  
  (三)其他不宜公开的内容。
  
  5、第八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作出或者变更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互联网上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原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撤下在互联网上公开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并作出说明。
  
  6、第九条,行政执法机关发现在互联网上公开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及时更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行政执法机关在互联网上公开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不准确的,有权要求实施公开的行政执法机关予以更正;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
  
  7、第十条,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在互联网上公开满5年的,应当从互联网上撤下。
  
  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的规定
  
  
  《行政处罚法》
  
  1、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2、第四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3、第五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综上所述,行政处罚结果的公示主要以互联网为载体,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时间一般可维续5年。当然如果对行政处罚结果有变更的,行政机关也会在5个工作日内撤下公开信息并在20日内作出重新的信息公开,同时对其变更原因作出解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信用行政处罚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当代社会对于人们的信用是非常重视的。比如说很多国家都建立了失信机制。也就是将那些经常失信的人记录在案。这样会对他们以后的工作有相关的影响。......


·劳动争议经济补偿金是否收个税
      劳动争议经济补偿金是否收个税(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


·不返还彩礼到底违不违法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不返还彩礼到底违不违法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男方请求女方退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


·农村的“空心房”拆迁,是有补偿的,你那边能补贴多少呢?
      一、农村的“空心房”拆迁,是有补偿的,你那边能补贴多少呢?  在农村,空房子和空宅基地不同,国家政策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


·现在男女法定结婚年龄是多少岁
      现在男女法定结婚年龄是多少岁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我国......


·犯人逮捕后可以缓刑吗?
      一、犯人逮捕后可以缓刑吗?犯罪嫌疑人被批捕的,在法院判决时仍具有宣告缓刑的可能性。我国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符合宣告......


·饭店名字申请专利需要什么手续?
      饭店名字申请专利需要什么手续?一、饭店名字申请专利需要什么手续?餐饮名称一般不能申请专利,可以申请商标。(1)可以自己亲自到当地商标局注册......


·我国不授予专利的情形是怎样的
      我国不授予专利的情形是怎样的一、我国不授予专利的情形是怎样的(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


·合同违约金约定的上限是多少?
      合同违约金约定的上限是多少?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


·一房多卖处理结果房子归谁
      一房多卖处理结果房子归谁《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法律规定公民被诈骗多少
      法律规定公民被诈骗多少钱可以立案有的人被人骗了向派出所报案,但此时派出所却不立案受理,究其原因是因为没有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只能当做一般的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