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发起抗诉是否调查证据?
民事诉讼作为解决平等民事主体之间民事纠纷的一种方法,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检察院在抗诉中处于监督者的地位,不代表任何一方当事人。如果检察官(有权)主动调查取证就难免发生检察官只调查收集对一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不调查收集对其不利的证据;而对另一方当事人则只调查收集对其不利的证据对其有利的证据则以种种理由不调查收集。检察官不能客观、全面调查取证这就意味着检察官在支持一方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没有依法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利于公正司法,也可能造成检察官在调查取证时徇私枉法。
因此,检察官办理民事抗诉案件不应主动调查取证。
二、哪些情况下检察院可以发起抗诉?
由有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提出,只有出现法定情况,人民检察院才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能提出抗诉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讲到这里,您应该对在民事诉讼中,检察院抗诉是否调查证据有了大致了解。民事诉讼双方享有平等的权利,检察院只是承担监督权,大部分情况下其不可主动收集调查证据。除非在证据不足,或者经当事人申请的情况下,检察院才能辅助对证据展开调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房子在孩子名下可以吗?
离婚房子在孩子名下可以吗?一般是可以的。只要双方协商同意就行。但房屋产权登记在孩子名下以后,父母就不能随意处置该房产了。先做监护权公正,然后......
·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辞职
对于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而言,要是因为个人原因辞职的话,则此时需要按照单位规定的流程想单位提出辞职申请。那现实中,要是没......
·2023生产销售假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生产销售假药罪量刑标准1、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哪些?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哪些?我们都知道一个房子的好坏是影响着一家人的生命安全,只有好的质量房子,才能让人住的安心,放心,一般在房屋完工后......
·不能购买的二手房有哪些
在房产交易市场上,二手房很受欢迎。许多工薪阶层或者刚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贪图二手房房价便宜、交通便利的优点,选择购买二手房。但不是所有的二手房......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1、房产继承公证书一般十五日内能拿到,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
·职务发明创造的归属权是怎么规定的
职务发明创造的归属权是怎么规定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但职务发明创造人因其创造发明、享有下列......
·北大教授为雾霾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北大教授为雾霾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自信息公开条例从施行以来,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效果。各地人民政府也都积极响应。对于公开内容、程序、范围......
·无权代理行为无效吗?
无权代理行为无效吗?无权代理属于效力未定行为,又称为可追认的行为,可以通过当事人的追认而有效。《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对此有明确规定,“行......
·工亡能要求130万赔偿吗?
工亡能要求130万赔偿吗工伤死亡赔偿是根据不同地区,支付的赔偿也不同。目前一般在80万到150万之间。工亡赔偿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进行赔偿......
·扬州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是什么?
扬州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是什么?1.买卖。作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最广泛的方式,买卖以价金的支付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由于“买卖”是土地使用权“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