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女方出轨要离婚财产能分吗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或多或少都会有夫妻共同财产。一旦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完全没有在一起的可能性之后,选择的只有离婚,离婚就面临着各种问题处理,共同财产的分割尤其是重点之中的重点,分好了,您和平分开,一旦处理不当,婚离都离不成。女方出轨要离婚财产能分吗?
  一、女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因为老婆出轨而导致离婚,并且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老婆的出轨行为,那老婆就属于过错方,此时财产的分配可以偏向于老公方。根据诉讼中分财产时如果因一方有过错而导致离婚,无过错一方可多分的财产,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说法,老公可以要求多分财产,并要求出轨老婆给予自己精神损害赔偿。
  二、离婚相关知识:
  1、离婚赔偿法律条件:(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2、离婚赔偿条件如下:(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三)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四)请求人无过错。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 赔偿诉讼。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女方出轨导致了双方感情破裂,导致了离婚,女方就是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南方可要求女方不分或少分共同财产,并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赔偿。最后,我们提醒一下,如遇到出轨问题,切不可私自殴打或者报复出轨方,避免导致刑事案件的发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是否可以以未为其缴纳社保为由向法院起诉?
      根据相关的规定:职工认为用人单位有未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侵害其社会保险权益行为的,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


·一、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一、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哪些?1、合同期限已满。定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除非双方是依法续订或依法延期,否则合同即行终止;2......


·盗窃未遂怎么量刑处罚?
      一、盗窃未遂怎么量刑《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辞职了社保局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有些工人发生工伤后,当时并没有进行工伤认定,而是选择离职不干了。按照规定,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的一年,也就是说即便是离职了,只要不超过这个......


·刑事诉讼中的监视居住规定有哪些?
      刑事诉讼中的监视居住规定有哪些?一、刑事诉讼中的监视居住规定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


·小偷翻围栏被勾该怎样判刑?
      小偷很多人都遇到过,而盗窃罪更是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罪名,关于盗窃的问题不管是在认定还是在处罚方面都有相关的规定。很多人会问对于小偷的处罚问题......


·专利权属于私有财产吗?
      专利权属于私有财产吗?不属于私有财产,私有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是可以以金钱计算价值的,一般具有可让与......


·事实婚姻怎样离婚,法院怎么处理事实婚姻
      目前在我国许多农村和落后地区存在大量的事实婚姻。当事人常常以为,只要像夫妻一样在一起生活,就能是合法的婚姻。但实际上,事实婚姻是不同于合法登......


·国家赔偿复议只能进行一次吗,复议的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在公民的权益因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的是失误造成损失的,受害者可以按照流程向人民法院提出得到国家赔偿的申请,法院需要按照既定的流程进......


·居民噪音标准与时间规定周日
      扰民是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1、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9点或者10点钟的就是扰民了,属于噪音污染。......


·民间借贷民事撤诉申请书怎么写?
      民间借贷民事撤诉申请书怎么写?在很多民间借贷纠纷中,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话,往往最终会闹到对簿公堂的局面。如果双方在法院受理案件,进行审理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