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网贷会给人告到法院吗?

网贷会给人告到法院吗?
  
  网络贷款近年来深受您的喜爱,主要是因为它可以随时进行交易,且贷款的门槛比银行或金融机构低得多。网贷虽然是在虚拟平台上进行的交易,但是它归属于民间借贷的范围。也就是说发生网贷纠纷的,可以依据民间借贷的相关规定来解决。那么网贷会给人告到法院吗?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说道说道。
  
  一、网贷不还被起诉的原因
  
  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2)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3)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4)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5)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3、P2P网贷模式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民间借贷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金融模式,P2P网贷平台由于没有贷款牌照,本质上属于民间借贷。若借款人在借贷后不按约定时间还贷的话,作为债权人的网贷平台有权力对债务人提起民事诉讼。
  
  (1)当事人对利息有约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对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部分予以保护,超过部分不予保护。
  
  (2)当事人仅约定借期内利率,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以借期内的利率主张逾期还款利息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3)当事人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主张自逾期还款之日起的利息损失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4)对于债务人已经按约履行的超过法律规定的利息部分,债务人要求返还的,一般不予支持。
  
  (5)对于P2P平台通过服务费、催收费等名目变相收取的费用以及约定的相应违约金,应当与利息、逾期利息一起予以计算,人民法院对最高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部分,不予保护。
  
  二、网贷不还被起诉后的解决办法
  
  当您或您单位被起诉后,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您或您单位应当依法应诉。首先,应在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及副本。如需要提出反诉的,可在答辩状中写明。其次,应做好出庭参加诉讼的各种准备,并依照人民法院的传唤,按时参加庭审。
  
  综上所述,对于网贷会给人告到法院吗的解答是肯定的,再被起诉后除了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如果涉及刑事犯罪的还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为了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麻烦,在网络贷款后最好能按约定及时的还贷,如果未能及时还贷也要在逾期规定时间内偿还贷款利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还部分款项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可以吗?
      还部分款项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可以吗?还部分款项的情况下,是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


·民法总则宣告死亡时间是如何规定
      民法总则宣告死亡时间是如何规定的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宣告死亡条件?第二十三条【宣告死......


·偷电盗窃罪是否受我国法律的支持
      我国公民在日常生活当中用电的时候,需要向国家交纳相应的电费。正是因为如此,在生活当中就开始有一些犯罪分子利用电来做一些不正常的勾当。为了能够......


·民事判决后被告刑事立案不执行判决书怎么办
      民事判决后被告刑事立案不执行判决书怎么办一、民事判决后被告刑事立案不执行判决书怎么办?1、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


·是怎样继承人才可以放弃继承?
      是怎样继承人才可以放弃继承?只要是继承者都可以放弃。财产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他既可以行使这种权利,以接受其应当继承的遗产;也可以......


·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区别有哪些
      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区别有哪些1、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


·私募基金注册停止的原因有哪些
      私募基金注册停止的原因有哪些私募基金注册停止的原因:一、私募快速增长进入“冷静期”1、2016年1月13日,有私募机构收到国家工商总局预审驳回......


·离婚协议书债权分割是怎么分的?
      离婚协议书债权分割是怎么分的?现行《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这里“共同生活所负债务”的提法在立法......


·劳动合同类型包括哪些
      一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都签订是有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的类型分为很多种,针对不同的情况会选择相应的劳动合同类型进行签......


·在去上班路上崴着脚算不算工伤?
      在去上班路上崴着脚算不算工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上下班过程中崴脚的,并不属于工伤的情形,如果是发生了交通事故,并且不是本人主要责任的,......


·安装合同范本的步骤有哪些 一、安装合同范本的步骤有哪些?
      安装合同范本的步骤有哪些一、安装合同范本的步骤有哪些?1、工程项目(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范围和内容:(4)工程造价:全部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