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租客提前退房应该怎么办

租客提前退房应该怎么办一、租客提前退房应该怎么办
  《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交付租赁物义务和适租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租赁合同都是有约定的期限的,但许多出租人会遇到承租人要求提前退租这种情况。仔细分析起来,提前退租可以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主动提前退租,即承租人财务状况良好,只是由于经营上的缘故,要求提前退租。另一类是被动提前退租,即承租人财务状况恶化,不得不提前退租。
  一般情况下,出租人对提前退租都不知如何处理是好。虽然在合同里也规定有提前退租的条款,但是在实际问题出现时,又不是太容易处理好的。首先出租人应该与承租人进行沟通,弄清提前退租的真实原因,到底是主动提前退租还是被动提前退租。如果是主动提前退租,证明承租方财务方面有保障,对这类退租的处理可以不必要太急,而要求与对方另行达成一份终止租赁协议,规定一个退租时间,并要求承租方支付合理的补偿。如果退租方是被动提前退租,这就证明承租人在财务上出现危机,对这种情况,出租人应该抓紧时间处理此种情况。因为种种迹象表明,如果不及时处理好这种情况,出租人的损失就会扩大,而且还会出现法律诉讼。出租人应及时与出租方按照原合同关于提前退租条款办理退租手续。这类提前退租办理得越快对出租人越安全。
  二、承租人不退房子怎么办
  1、如所租房屋有质量瑕疵,不应当以拒不腾房方式维护权利,而是应当另行解决。
  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因种种原因拒不返还房屋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因为所租赁的房屋确有瑕疵并且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收集有关证据并计算正确的损失金额向出租人索赔,律师认为不应采取“一报还一报”的方式解决问题,如果出租人不同意承担责任的,承租人可以根据合同选择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解决,而绝不能拒不腾房。
  2、因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由侵权人承担。
  如果房屋所有权人在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又将房屋出租给第三人或者出售房屋的,因原承租人拒不返还房屋导致的房屋所有权人无法履行其他合同的,因此导致的损失由侵权人,即原承租人承担。律师举例说房东将房屋出售给了第三人,约定一个日期交房,因原承租人拒不腾房导致不能按照房屋买卖合同交付房屋,房东对购房人承担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金应当由原承租人承担。
  3、继续占有房屋期间的租金还需支付。
  原承租人继续占有房屋期间的租金不得因为租赁期限届满而免除,相反应当继续按照原租金的标准支付,如果出租人又将房屋租赁给他人的,如果租金低于原租金的,原承租人承担原租金+因出租人不能交房对新承租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其中出租人对第三人的违约责任部分是原承租人对出租人的侵权赔偿;如果新的租金高于原租金的,原租金-新租金的差额部分是出租人可得利益的损失,应当由侵权人赔偿,同时出租人对新承租人承担的交房不能的违约责任也应当由侵权人赔偿。
  4、以侵权之诉起诉原承租人,督促其早日返还房屋并承担损失。
  律师认为原承租人承担的损失有出租人可得利益的损失,出租人对第三人承担的违约赔偿或侵权赔偿,同时租金不能免除,并且还要承担诉讼费用、执行费用等。
  5、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鸠占鹊巢,拒不返还房屋是一种侵权行为。
  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任何一方不愿意继续租赁的,合同因履行期满而终止,律师认为此时承租人继续占有房屋就不是依据合同的规定,而是一种无权占有行为,对房屋所有权人的所有权是一种侵犯,所以是一种侵权行为。
  原则上,在没有到租房期限的时候,租客是不能够提前退房的。这点在租房之初,房东就会与租客说清楚,实际操作过程中,租客可以退房,但此时房东是不会退还已经支付的房租,因此对租客来讲也是很不利的。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两周岁以下子女抚养权归谁,如何确定子女抚养权
      根据法律的规定,在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做出判决的时候,需要考虑子女的实际年龄。分为了两周岁以下、十周岁以上两个年龄标准。那么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


·什么人能够行使代位权
      什么人能够行使代位权一、什么人能够行使代位权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的一种。保全债权是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基本价值取向。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代......


·现在
      现在,随着人们思想的开放,以前婚姻的从一而终的思想不复存在,我们更加注重婚姻的幸福度,如果双方无法继续生活,双方不会将就,会走上离婚的道路。......


·容留吸毒可以判缓刑吗?
      容留吸毒可以判缓刑吗?一、容留吸毒可以判缓刑吗符合条件的,可以判处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了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


·在我国关于寻衅滋事多次是几次
      因为刑法当中对寻衅滋事罪主要是有多次行为的话要从重判决的,那么有些人自然在第二次因为寻衅滋事罪被拘留以后就非常关心法律上对于“多次”的相关规......


·不明高空坠物责任应该归谁
      一、不明高空坠物责任应该归谁小区里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由坠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如果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明确,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


·如果司机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赔偿吗
      司机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赔偿吗赔偿包括: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


·劳动合同法公司裁人怎么补偿
      我国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公司可以进行裁员,但对被裁的员工来讲,也是可以获得公司一定的补偿。那到底劳动合同法公司裁人怎么补偿呢......


·一、四川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四川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四川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


·交通意外致人死亡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交通意外致人死亡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您都知道在高速公路上行走是非常危险的,因为高速公路上的车速都是非常快的。同样的,如果不遵守相关的交通规......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发放贷款是中国商业银行和其他一些金融机构的重要金融业务,它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金保障。如果贷款人在办理发放贷款业务过程中,不认真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