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广告纠纷包括哪些
一、房产广告纠纷包括哪些
(一)模糊宣传纠纷:这种房产广告几乎到处都是,购房者很容易判断这是夸大渲染的内容,一般很少有购房者依据这种宣传请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比如无论什么楼盘,都冠以高尚社区、依山傍水,黄金地带、零风险投资商机无限,贵族享受等等,这些宣传中描述的房屋标准语言模糊、难以量化。
根据法律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这种房产宣传广告就属于希望潜在购房人向自己发出购房要约的要约邀请,对开发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假性模糊纠纷:有些销售广告对自己所售房屋的面积、绿化、质量、装修等内容作出描述与承诺,但具体数字、规格、标准并不明确,比如标明商品房的起价或均价;承诺高级防水材料,使用美国进口厨具,24小时保安等。这些宣传模糊中带有明确,要具体分析。比如对价格做了区分但没有明确多少钱一平,厨具使用美国的,有保安,这些可以确定,但是什么是高级防水材料就不明确了。
根据《合同法》15条和《解释》第3条,如果广告的说明与允诺具体明确,对合同订立和房屋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视为要约。比如开发商将纯德国进口厨具变更为国内产品或他国进口,购房者可以要求其承担更换、重作或支付违约金等责任。
(三)未来环境纠纷:一些广告采用彩色效果图、现场沙盘、示意图介绍楼盘周围会建设学校、医院、超市、菜场、等设施;小区附近将建有大型公交车站,未来还将开通几条地铁等等。这些广告承诺了小区周边的环境,但是购房时是无法看到的。
根据我国法律,如果销售广告对规划开发区外的未来环境和公共设施在合同中具体明确,而且对购房人购买决定和购房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否则意味着许可开发商可以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虚假宣传。但是如果开发公司承诺内容不在规划区内且未订入合同,政府调整规划时的广告中的未来环境没有了,这属于经营和投资风险,不能主张开发商违约。
(四)样板展示纠纷:
展示皇宫一样的样板房是开发商惯用的手段,但购房者实际入住后会产生纠纷。此时看到自己的房子和样板间完全不同,要求开发商按照样板间履行合同,但样板间早已被拆掉。这种广告在一定程度上属于欺骗购房者。
根据《合同法》168条,基于信赖样板房而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凭样品买卖合同,出卖人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品及其说明的质量相同。为防止样板间拆除而无法对比的缺陷,提醒购房者要注意保留证据,进行拍照,录像等,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样板间保存至入住后一定时间,开发商擅自拆除视为交付的房屋与样板间不符,精装修规格品牌明确具体,验收方式、费用,以及补救措施与违约金数额,防止开发商拆除样板间逃避责任。
(五)具体明确的纠纷:
这种纠纷是指购房者和开发商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广告中的内容,以及违反合同约定的处理方式,如果出现开发商违约,购房者可以根据合同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这种纠纷因为有明确的合同约定,处理起来比较容易,因此提醒购房者对于自己基于广告内容购买的房子,一定要将广告内容明确在合同里,并且约定纠纷处理方式。
二、商品房广告的效力在法律中的规定
商品房销售广告不实引起的纠纷关键点就在销售广告到底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如果是要约,即使广告没有在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的内容中,只要消费者承诺购买,开发商不符合广告中的相关约定,就构成违约,相应的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要约邀请,那么开发商所作的不实广告宣传没有体现在买卖合同附件中,开发商就不构成违约,所引起的广告不实纠纷的风险转嫁给消费者。
我国法律规定,商业广告原则上是一种要约邀请。但同时司法解释中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的区分标准可以按以下几个原则:
1、原则上销售广告任属于要约邀请,只有在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的才属于要约。
2、如果广告内容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可以视为要约。此条把握要靠法官的自由裁量并参照社会的一般习惯,而且需要购房者自己证明。
尽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审理商品房纠纷的司法解释》中有商品房广告纠纷的解决规则,但法条难以穷尽纷繁复杂纠纷,对新情况、新问题更是鞭长莫及。所以需要购房者小心判断,不要盲目相信广告,必要时邀请律师参与签订合同可以有效的防范风险,除此之外要随时关注正在建设的期房,发现问题及时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注意保存证据,以便出现纠纷时有据可依。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男方有家庭暴力离婚孩子归谁
男方有家庭暴力暴力怎么判刑实施“家庭暴力”,根据情节和后果,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致人轻伤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
·已刑拘没有批捕就不会判刑了吗
一、已刑拘没有批捕就不会判刑了吗?没有批捕也有可能会被判刑,没有逮捕不代表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话,公安还是会把案件......
·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
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一、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可以抵押,但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1、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
·法律规定什么样是自诉案件
什么样是自诉案件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此类案件,必须是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后,才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和开庭审判的案件,如果被害人不具备刑......
·管辖权异议滥用原因和处理方式是什么?
管辖权异议滥用原因和处理方式是什么?管辖权异议滥用原因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异议人行使异议权不受任何限制,只要在答辩期内提出,无论证据情况......
·遗嘱继承判决后过户费用规定是什么?
遗嘱继承判决后过户费用规定是什么?一、遗嘱继承判决后过户费用规定是什么?遗嘱继承判决后过户费用规定是大概几千元。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
·土地流转的常见方式有哪些
土地流转的常见方式有哪些一、土地流转的常见方式有哪些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类型为土地互换、出租、转包、借用、转让等方式。流转土地要坚持农......
·股权投资的退出方式有哪些?
一、股权投资的退出方式有哪些?所谓退出是指股权投资机构或个人在其所投资的创业企业发展相对成熟后,将其持有的权益资本在市场上出售以收回投资并......
·单独签署放弃继承可以吗
一、单独签署放弃继承可以吗可以放弃继承权,但是需要公示,依《继承法》规定,继承权人可以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须以明示的方式作出,一般是书......
·怎么对交通肇事罪认定
就交通肇事而言,要是比较严重的话,则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此时对行为人就不仅会追究交通行政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了,因为涉嫌构成犯罪,还会追究刑事......
·欠钱不还如果执行不到怎么办?
欠钱不还如果执行不到怎么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