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选择合适的南宁律师
(1)律师应当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持有省级司法厅(局)颁发并年检的《律师执业证》。
(2)根据本企业业务特点,考察律师的业务专长是否与本企业业务相近或相关。
(3)根据需要办理的法律事务,考察律师是否具备相应的业务专长。
(4)根据需要办理的法律事务,考察律师是否曾经办理过类似法律事务。
二、哪些情况需要聘请律师?
从总体上讲,下列两种情况下应当聘请律师:
1、从事一般的民事活动,主要指公民、法人依法处分自己的人身权、财产权等民事权利。如:权利的取得、转让、交易、许可使用,合同的订立、履行,商务谈判等等。
这种情况下聘请律师,是为了防范法律纠纷,一方面可以尽可能地避免、减少纠纷,另一方面确保在纠纷发生时使自己处于最有利的法律地位。
在公司上市、股票发行等特定法律事务中,法律法规要求由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介入,也正是出于这种“防患于未然”的考虑。
2、处理已经发生的纠纷。纠纷的发生是矛盾激化的结果,解决纠纷需要具备相应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处理纠纷的丰富经验,在充分了解利弊、权衡得失的基础上才能确定恰当的解决方案和解决途径。
这种情况下聘请律师,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争取利益、减少损失,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防范纠纷和解决纠纷都非常重要。尤其是防范纠纷,常常不被重视。而实际上,防范纠纷往往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请律师有什么好处
在打官司时最好聘请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至少也应该向律师进行一些咨询。
首先,律师通晓法律,能够指点迷津,较快而准确地指出已经存在的以及您今后可能面临的法律问题,并且给出相应的对策;
其次,律师熟悉诉讼中的程序性事务,从而使诉讼工作的效率大大提高。
另外,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在调查取证、查阅案卷以及参加诉讼活动时比普通公民代理更为方便,有利于案件的进行。
在对纠纷进行处理的时候,不是一定就要聘请律师才好,此时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判断一下是否有聘请律师的必要。而要是真的需要聘请律师的话,则也要搞清楚如何才能聘请到合适的律师,当然上文中介绍的关于聘请南宁律师的内容,其实也是适用其他地区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认罪认罚是如何申请的?
在刑事案件当中,犯罪嫌疑人对自己所犯下的罪行自行供述,对监察机关所指控的罪项没有异议也愿意承担量刑的话。监察机关可以对犯罪嫌人认罪认罚进行从......
·婚内孩子抚养费起诉书怎么写?
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不仅建立在道德与亲情之上,还建立在法律法规之上,父母拒绝抚养子女,除了会接受道德上的谴责之外,还会受到法律上的处罚。许多......
·离婚反诉方可以得到赔偿吗?
离婚反诉方可以得到赔偿吗?一、离婚反诉方可以得到赔偿吗?只要存在离婚过错的情况下才可以得到赔偿,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撤销是否可以?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撤销是否可以?一、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是否可撤销呢?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撤销是可以的,只是要适应一定的条件,如若满足赠与合同撤销权条件......
·私募基金有担保公司吗
私募基金有担保公司吗?一、私募基金有担保公司的内容基金投资人需注意,如果担保公司申明为主合同《合伙协议》中基金管理人的变现义务提供担保,此......
·砌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砌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每个工程都可以分成很多小的工程组成,专业化的工程分工,可以提高工程的质量标准。砌体工程就是其中一个子工程,砌体工......
·偷盖公章公安怎么立案
如果只是私自盖了公章,而印章本身是真的,不是去私刻伪造的,那么就不构成犯罪,不会刑事立案。因为我国刑法遵循“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原则,私盖公......
·承运人可以免责的情形?
承运人可以免责的情形有哪些一、承运人可以免责的情形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在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下......
·民法总则1年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1年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我国对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其实是为了提醒我国每位公民,在遇到民事纠纷的时候,一定要及时的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