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以土地使用权抵债协议书的模板是什么?

以土地使用权抵债协议书的模板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Land Use 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
  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二、以土地使用权抵债协议书
  甲方(出借人): 地址:
  乙方(借款人): 地址: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为履行甲方与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止(以《借款借据》为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土地抵债协议书,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与乙方共同确认,截止年 月 日,乙方欠甲方的借款本息合计为: 元整(小写:¥ 元整)人民币。
  第二条、乙方将同意将目前厂区占地 亩,位置 的土地作价 元使用权转让给甲方。但目前由于厂址搬迁尚未取得土地权属证书,但乙方承诺待取得土地权属证书后十日内将该土地过户给甲方。
  第三条、如果乙方违约故意不转让以上土地使用权,逾期一日按欠款总金额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如果甲方违约不接受以上土地按欠款总金额的百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双方约定土地转让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均有乙方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应向守约方支付欠款总额20%的违约金。
  (2)、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做的陈述或其他义务,而使守约方遭到损失,则守约方有权利要求违约方予以赔偿。 第六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虽然我国法律规定允许当事人的土地使用权转移也允许以土地使用权抵债,但是同时也规定必须以土地使用权抵债协议书的形式来实现,土地使用权人必须严格的按照法律的程序签署协议书并经过相关机关的盖章才能生效,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双方当事人自己承担。您在一土地使用权抵债的同时也要注意土地使用权上有没有其他当事人的权益,如果有必须征求其他权利人的意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年。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一年。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在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且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情形下,可以领......


·房屋抵押需要啥手续?
      房屋抵押需要啥手续?一、房屋抵押需要啥手续?大家都知道,不管办理什么事情,都是需要手续证件的。房屋抵押就更不另外了,需要完成一些手续,银行......


·民事诉讼涉刑事中止审理申请书范本?
      民事诉讼涉刑事中止审理申请书范本?在诉讼审理过程中,会有许多突发意外导致案件无法继续审理。若出现了中止情形,诉讼案件当事人可以递交申请,申......


·合同加盖骑缝章是什么?
      合同加盖骑缝章是什么?骑缝章,顾名思义,就是盖章时要压到边缝。普通公章盖章时要求“骑年压月”,但骑缝章要求“骑缝”,即,公章要均匀盖压在两页可......


·缓刑考验期满后再犯新罪是否构成累犯
      缓刑考验期满后再犯新罪是否构成累犯?缓刑考验期满后再犯新罪是否构成累犯的这个问题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缓......


·房屋预告登记证是什么,有什么作用?
      房屋预告登记证是什么,有什么作用?房屋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期房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


·吸毒的人在看守所能戒毒吗
      不能,看守所是对罪犯和重大犯罪嫌疑分子临时羁押的场所;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看......


·夫妻分居两年是否能自动离婚
      虽然现在很多国民的法律素质都有所提高了,但在解除婚姻关系这一块,却还有很多搞不清楚的地方。甚至有的人认为只要夫妻分居两年的,那么就可以自动离......


·法人变更要注意什么?
      法人变更要注意什么?有哪些流程?一、法人变更要注意什么1、如果是在原有股东不变的情况下,变更法定代表人,那么需要注意的是,必须由股东和法定......


·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
      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具备半个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法律规定用人单......


·犯罪的概念、犯罪构成是什么?
      犯罪的概念、犯罪构成是什么?犯罪构成,指的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