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现金支票填写注意事项有哪些

现金支票填写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现金支票的用途
    
  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帐户或临时存款帐户的客户,需要支用工资、差旅费、备用金等均可以使用现金支票,向开户银行提取现金。
  在银行开立可以使用现金收付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对符合《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和《现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各种款项,均可以使用现金支票,委托开户银行支付现金。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现金支票只能在出票人开户银行支取现金。现金支票是一种最基本的支付结算业务品种。
   二、现金支票填写注意事项有哪些?  
   1、出票日期: 数字必须大写,这里对于“零”的书写要特别引起注意
   (1)月为壹、贰和壹拾的,应在其前加“零”,叁月至玖月前零字可写可不写,拾壹月、拾贰月前面要加“壹”;
   (2)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加“壹 ”,其他日期正常书写。
   2、收款人
   (1)现金支票收款人可写为本单位名称,此时现金支票背面“被背书人”栏内加盖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之后收款人可凭现金支票直接到开户银行提取现金。
   (2)现金支票收款人可写为收款人个人姓名,此时现金支票背面不盖任何章,收款人在现金支票背面填上身份证号码和发证机关名称,凭身份证和现金支票签字领款。
   (3)转账支票收款人应填写为对方单位名称。转账支票背面本单位不盖章。
   3、用途
   (1)现金支票有一定限制,一般填写“备用金”、“差旅费”、“工资”、“劳务费”等。
   (2)转账支票没有具体规定,按实际用途填写。
   4、盖章
   支票正面盖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缺一不可,印泥为红色,印章必须清晰,印章模糊只能将本张支票作废,换一张重新填写重新盖章。
   盘点完这些基本注意事项,我们来看一看在实际工作中需要注意的关键点:
   1、若以支票打印机填制,必须对齐支票金额及日期。
   2、若以手写填制,则所有内容均以手写填制。不可部分打印机填写部分手写。
   3、当手工填制支票时,务必以正楷填写,避免字迹模糊、连笔等情况,使支票内容清晰可辩。
   4、在填制支票过程中若出现错误,不可修改,而是需要作废出现错误支票,换一张重新填写。
   三、现金支票有效期几天
   支票的有效期是10个自然日,从签发支票的翌日开始算起,6.23开的支票,7.3是最后一天向银行作提示付款。
   由于支票是代替现金的即期支付工具,所以有效期较短。我国《票据法》规定: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
   综上所述,为了让银行更好的兑现现金支票,我们需要认真阅读现金支票注意事项,在填写时应当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同时也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对应的银行进行兑换现金,以免发生超期提取不到现金的情况。希望以上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医疗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案件如何举证?
      医疗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案件如何举证?医疗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案件的举证情况有:1、医生诊断证明或伤残证明。如门诊、住院病历、医疗费发票等。2、医学会的......


·试用期辞退员工有补偿吗?
      在试用期内,要是用人单位觉得职工不符合该岗位的要求,无法胜任工作的话,可以依法将其辞退。但很多时候单位辞退职工都会给付一点补偿,那试用期辞退......


·一审开庭后多久会判决
      法律对开庭后多久判决没有规定,时间长短,这个主要看送达情况、案情等。法律对案件的审理期限有相应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


·签订租房合同文本要注意什么
      签订租房合同文本要注意什么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一定要注意,否则很可能会在事后引发纠纷。因此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


·新三板指数代码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新三板指数代码具体是怎么规定的股票市场的发行行情一般都是通过具体的数字代码查询的,因此作为新三板,您在查询新三板的股票发行量的时候,肯定首先......


·商检徇私舞弊罪量刑有什么标准
      商检徇私舞弊罪量刑有什么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二条【商检徇私舞弊罪】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


·一、根据相关规定保险赔偿属于遗产吗?
      一、根据相关规定保险赔偿属于遗产吗?保险赔偿属于遗产,但是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一般来说,保险金是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給予被......


·一、办理营业执照去哪办理?
      一、办理营业执照去哪办理?办理营业执照通常是去当地工商部门进行办理。二、营业执照的办理流程?1、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


·刑法的行贿规定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刑法的行贿规定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


·夫妻离婚后未给孩子抚养费多少是否仅由一人承担
      在当今社会,离婚已经渐渐成为司空见惯的事情,如果说是普通夫妻离婚后的问题似乎就是财产问题,但如果夫妻双方有孩子,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就成了一......


·免除处罚情节
      免除处罚情节,是指对犯罪分子作出有罪宣告,同时根据刑法规定据以免除其刑罚处罚的情节。它是以行为人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为前提的,只是由于具有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