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认定重婚罪的证据有哪些

重婚罪的自诉人要提起自诉,最重要的是收集证据,证明对方与他人确实在外以夫妻名义生活。要证明对方与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就要靠自己搜集证据,那么,在实际案件中,认定重婚罪的证据有哪些呢?现在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认定重婚罪的证据有哪些
  要取得重婚罪证据必定要从它的犯罪行为方面出发,而它的犯罪行为有: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所以说重婚罪取证也要从这几个方面展开,才会收集到能证明案件事实的案件。
   二、重婚罪的证据有哪些
  1、书证。凡是用文字、符号、图画在某一物体上表达人的思想,其内容可以证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称为书证。
  2、物证。凡是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证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称为物证。
  3、视听资料。凡是利用录像、录音磁带反映出的图像和音响,或以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称为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诉讼参加人以外的其他人知道本案的有关情况,应由人民法院传唤,到庭所作的陈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书面陈述,称为证人证言。
  5、当事人陈述。当事人在诉讼中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关于案件事实的叙述,称为当事人陈述。
  6、鉴定结论。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对某些专门性问题,指定具有专业知识的人进行鉴定,从而作出科学的分析,提出结论性的意见,称为鉴定结论。
  7、勘验笔录。人民法院审判人员为了查明案情,对与争议有关的现场或者物品,亲自进行勘查检验,进行拍照、测量,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成笔录,称为勘验笔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证据有以下几种。从诉讼本质上看,这不是很大的区别。
  我们还需要注意的是,在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通常要达到一定时间,一般认为是三个月。另外,主要需要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的证明,这是很重要的。要是对认定重婚罪的证据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遗嘱执行需要多久的时间遗嘱是法律范围内有效的在被
      遗嘱执行需要多久的时间遗嘱是法律范围内有效的在被继承人死后可以立即执行,而对于遗嘱内容的确定会在被继承人死亡的时候就会生效,但就算是遗嘱生效......


·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能否获得?
      一般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然而,劳动者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也时常发生,大多数人都......


·房屋交付占有改定是什么意思
      房屋交付占有改定是什么意思?占有改定是指在动产交易中,出让标的物时,出让人基于生产、生活的需要仍需继续占有动产,此时双方可以通过协议,使受让人......


·工伤鉴定什么的流程有哪些
      当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各种各样的原因发生身体伤害的时候,这就是员工造成的很大的伤害。因此,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相应的公司以及用人单位是需要......


·房屋质量问题导致漏水 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开发商作为房屋的开发销售方,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漏水、渗水等属于房屋质量问题,与物业服务不是同一法律关系,业主应追究开发商的赔偿责......


·商标权续展期有效期有多久
      一,商标权续展期有效期有多久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很多商标权利人,认为商标续展......


·劳动合同没签工资拖欠?
      劳动合同没签工资拖欠?没有签订合同,没有及时发工资,单位违法,当事人可以要求赔偿,如果不予赔偿,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


·劳动者怎样才能解除劳动关系
      在实践中,劳动者是可以主动解除劳动关系的,当然,前提是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那么,劳动者怎样才能解除劳动关系呢?为了避免......


·立案后下个程序是什么
      这得区分是民商、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这是属于不同的程序,所以步骤也因此有所差别。像前者那般,立案受理之后,法院就会进行开庭前的准备工作了,......


·五金购销合同怎么写?五金购销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五金购销合同怎么写?五金购销合同范文是怎样的五金购销合同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去交警队
      去交警队。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