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跟单托收流程是什么?

跟单托收流程是什么?一、跟单托收流程是什么?
  1、出口商装运商品上船:指出口商按合同的要求装运商品上船。
  2、开出即期汇票办理托收:指出口商开出即期汇票,填写托收申请书,连同全套货运单据,送交托收行办理托收。
  3、向代收行邮寄即期汇票及货运单据:指托收行将即期汇票连同全套货运单据邮寄给代收行。
  4、代收行向进口商提示付款:指代收行收到即期汇票连同全套货运单据后向进口商提示付款。
  5、进口商付款赎单:指进口商付清款项,赎取全套货运单据。
  6、汇交托收行已收妥的款项:指代收行收取款项后,将款项汇交托收行。
  7、通知款项收妥入账:指托收行通知出口商款项收妥入账。
  二、跟单托收的功能和特点是什么?
  1、银行代理客户要求国外客户付款或承兑汇票后放单,收取出口款项;
  2、托收项下,银行一般不审核单据,只清点单据份数是否与客户托收委托书上所列相符;
  3、货款是否能收汇全凭国外客户付款情况,银行不承担责任;
  4、银行在收到国外款项后,将按客户指示办理入账或转账手续。
  三、客户办理出口托收业务注意事项有哪些?
  1、客户出口取得有关单证后,委托银行办理对外跟单托收,应填写托收委托书,明确托收方式,即付款交单(D/P)或承兑交单(D/A),如未注明,按付款交单处理。
  2、客户可向银行指定国外代收行(一般是国外客户往来行),但如与该指定银行无代理关系,或客户未指定代收行,银行有权代客户选择国外代收行。
  3、如银行收到代收行关于付款人拒受单据或拒付的函电并通知客户后,客户60天内不作答复的,代收行可在发出拒付通知书60天后退单。
  4、客户如欲减额、延长付款期限或改变交单条件等,须凭客户的书面意见及有关经贸委和主管部门的批文办理
  综上所述,跟单托收根据交单条件的不同,分为即期跟单托收、远期和承兑跟单托收。不管哪种方式,跟单托收流程基本都是一致的。卖方委托船公司将货物装船后,会开出汇票给托收银行,银行拿着汇票到买方那边收取货款。然后船公司会将提单交给买方,这样买方就可以正常提货了,从而实现了钱货两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规定个人比例是多少?
      汇票是在信用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用来便利商业交易的一种凭证和工具。汇票的使用必然会涉及到银行,而银行作为中间一方为了保证出票人能够及时支付钱款......


·一、交通事故劝酒者责任法律规定哪些情形需要承担?
      一、交通事故劝酒者责任法律规定哪些情形需要承担?第一种是强迫性劝酒的人,如故意灌酒,刺.激性劝酒,这种人要对被劝饮酒者发生的任何后果都要承担相......


·夫妻共同的离婚财产如何执行
      近年来,离婚的人数不断增加,离婚的原因很多,离婚带来的问题也很多。离婚涉及到最多的问题就是离婚财产的分割,实际上,有的已经签订了财产分割协......


·刑事自诉状的含义和作用是什么?
      刑事自诉状的含义和作用是什么?一、刑事自诉状的含义和作用是什么?刑事自诉状是刑事自诉案件的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根据......


·在我国分公司法人章怎么办
      在我国分公司法人章怎么办理在日常生活当中,有些企业在发展的时候,因为经营得当,可能会不断的开设分公司。尽管分公司是属于总公司的一部分,但是......


·债权人撤销权对象
      债权人撤销权对象债权人撤销权对象有许多分类方式,分类方式不同,其对象也会有所变化。对于大众而言,他们甚至都不知道什么是债权人的撤销权,下面就......


·遗赠分配要什么条件?遗赠扶养的权利义务内容有哪些?
      我国规定的遗产分配方式不止一种,其中就要遗赠分配,也就是说被继承人将自己的遗产赠与给他人了。而想要按照遗赠方式来分配遗产的话,就必须要满足一......


·小产假生育保险报销多少
      小产假生育保险报销多少一、小产假生育保险报销多少?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


·安徽省定远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安徽省定远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定远县是属于安徽省的一个悠久历史文化名城,近几年来,定远县经济呈现持续、稳定增长的状态。而近日来,安徽......


·在一些高危岗位上,员工发生工伤的概率很大,由于职工享有工伤保
      在一些高危岗位上,员工发生工伤的概率很大,由于职工享有工伤保险待遇,所以一旦发生工伤导致人身伤害乃至死亡的,其家属可以获得一定的赔偿金。通常......


·《公司法》中关于财务造假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中关于财务造假的处罚规定是什么《公司法》中关于财务造假的处罚规定是什么?《公司法》中关于财务造假的处罚规定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