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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财产冻结费用是多少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一方有可能隐匿、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嫌疑,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等保全措施,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申请离婚财产保全会有一定的费用,那么,诉讼离婚财产冻结费用是多少?下面,我们为您进行简单总结介绍。
  一、什么叫财产保全
  离婚诉讼中,原被告均可以申请法院冻结对方财产,在法律上属于财产保全。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紧急情况下,法院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会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因此法律赋予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有权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二、诉讼离婚财产冻结费用是多少
  离婚财产保全的费用根据财产的数额收取,参考如下。《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提供担保。担保可采用现金、实物、信誉三种方式。1、当事人以现金担保的,应按财产保全标的额的30%交纳保证金;2、当事人以实物担保的,应提供价值相当于保全标的额50%以上的房地产或者机动车作担保;采取异地扣押措施的,以及冻结被申请人股票帐户或资金帐户、期货合约等具有高风险性资产的,应当提供价值相当于保全标的额80%以上的房地产或者机动车作担保。当事人以实物担保的,应提交下列材料:(1)房地产或者机动车权利人出具的担保书,担保人的工商登记资料或者身份证。(2)房地产或者机动车的权利证书。以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权证原件及房地产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登记材料;以机动车担保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原件、车船使用税纳税记录卡原件、汽车行驶证复印件(原件需交人民法院核对)。(3)以实物担保的,该实物上不得设有抵押等他项权利。3、当事人以信誉保证的,应当以当事人以外的法人为保证人。保证人应向人民法院提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担保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最近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以及基本帐户开户银行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保证人的注册资金和净资产额均不得低于财产保全标的额。保证人提供虚假资产负债表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综上所诉,关于诉讼离婚财产冻结费用是多少的问题,具体是依据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额来定的,如果共同财产数额比较大,那么对应的财产冻结费用就会比较多。这种财产保全措施能够及时保障夫妻共同财产不受损害,维护自己的合法经济权益。当然冻结以后不用担心,只要判决结果出来,法院就会对财产解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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