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现在很多年轻人都选择自主创业,如果是租了门面开店的话,首先得

现在很多年轻人都选择自主创业,如果是租了门面开店的话,首先得办一个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这样才能合法的经营。一般营业执照上面都记载个体工商户姓名、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办理营业执照需要本人到工商部门才行。那么个体户办营业执照新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个体户办营业执照新规定是什么?
  
  申请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其程序如下:
  
  1、办理无需许可证的《个体户营业执照》,要到辖区工商所申请办理,需提交的材料有:经营者相片、经营者身份证及复印件、经营场所证明(即房产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
  
  2、办理涉及许可证(如经营食品、餐饮等)的《个体户营业执照》,先凭身份证到辖区的工商所预核名称,凭预核名称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经营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与上述材料一起到辖区的工商所办理执照。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个体户办理工商执照需要哪些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外来人员另需要暂住证及复印件)。
  
  2、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及复印件。
  
  3、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4、如果是国有和集体企业下岗事业人员,特困户。还需要带上失业证、失业人员优惠证、特困证等及复印件,这样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减免管理费的政策优惠。
  
  5、从事饮食、化妆品等特殊行业的还要准备健康证件等及复印件(涉及前置审批行业需提供审批意见)。
  
  三、新版营业执照有何变化?
  
  1、新版营业执照不记载经营范围
  
  长期以来,经营范围的问题一直困扰着企业及企业登记机关。一方面,企业和登记机关均需要花费大量的成本来明确经营范围;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交易活动愈加频繁,新兴行业和新型业态层出不穷,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不能满足形势发展要求,企业经营范围的核定也就成为了一个难题。新版营业执照不再记载经营范围,根据深圳和珠海的特区立法,商事主体的经营范围由章程、协议、申请书等确定。确定经营范围的权利交回给了企业,体现了商事登记从“审批许可”向“核准登记”的转变。
  
  2、新版执照再无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相关负责人表示,现行企业注册资本制度设计,存在一些与市场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如验资手续繁琐,期限过长,增加了企业设立的成本。
  
  由此可见,个体工商户办理营业执照的手续并不复杂,本人持身份证、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等材料到辖区工商所核名,然后申请卫生食品安全证,最后就可以到工商部门把办理营业执照了。一般情况下,营业执照会在一周左右批下来,经营者需要将其放置在商店明显位置。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务合同到期继续留用不续签可以吗
      劳务合同到期继续留用不续签可以吗当你在一个公司表现良好时,你可能会在合同到期后继续留用在那个公司。但是因为合同到期所以之前的合同已经没有办法......


·老赖总是欠钱不还怎么办?
      老赖总是欠钱不还怎么办?一、老赖总是欠钱不还怎么办?总是欠钱不还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并且可以向法院申请将其纳入失信名单中。应该及时起诉处理......


·非法搜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非法搜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隐私权。所谓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住宅和个人生活不受侵扰,与社会无关的个......


·股东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是普通决议还是特别决议
      股东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是普通决议还是特别决议公司的发展需要资金的支持,在公司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仅靠自身投产收回的利润不能支持企业的扩......


·一、交社保交通事故误工费会不会赔?
      一、交社保交通事故误工费会不会赔?交通事故不在社会保险医保的赔付范围,所以是没有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赔偿的,因为医疗保险只负责患病住院报销,交......


·交强险也就是所谓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交强险也就是所谓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这种保险是我国第一个要求由国家法律规定并且予以施行的强制性保险制度,许多人直接就交纳了交强......


·基金会的性质及功能有哪些?
      基金会的性质及功能有哪些?一、基金会的性质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


·好意施惠的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一、好意施惠的法条是怎么规定的?1、如果施惠人不是故意或者没有重大过失的话就不需要承担责任,好意施惠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施惠人若能证明自......


·概况
      概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7号现公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二、内容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


·非法行医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非法行医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在现实生活中,往往由于非法行医者不具备执业的资格和条件,医疗服务质量差,侵犯了就诊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故也......


·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作10天不结工资怎么办?
      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作10天不结工资怎么办?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