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的情形有哪些

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的情形有哪些
  
  一、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的情形有哪些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9条规定,在以下四种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二)驾驶人醉酒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在实际处理之中,保险公司一般是在收到交警部门的通知后,可以先行垫付抢救费用。如果是被保险人无责的情况,则只垫付1000元医药费。作为事故伤者,可在紧急情况下,请求交通部门向保险公司发出上述通知,以及时取得抢救费用。
  
  二、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赔的情形
  
  免赔,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10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上述条款规定了保险公司对于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事故、投保车辆的财产损失、间接损失、诉讼仲裁费用等,在交强险范围内是免赔的。对于本车的乘客人身损失,交强险也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本车投保了乘客险,则按商业险条款和程序进行赔偿,本车乘客不能对本车保险公司主张交强险索赔。
  
  在诉讼中,原告往往在诉状的诉讼请求中主张保险公司承担诉讼费、鉴定费等的连带赔偿责任,但根据上述免责条款,保险公司是不负赔偿责任的。
  
  此时需要看实际的情况是怎样的。要是与上述四种情形之一的话,则保险公司需要先行垫付,日后有权向肇事者进行追偿。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民事诉讼关系主体包括哪些?
      民事诉讼关系主体包括哪些?法律的作用是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所以在日常生活中,如果与他人发生纠纷无法调和,就可以诉讼至法院,请法......


·总公司劳动合同换签至分公司工龄要连续计算吗
      总公司劳动合同换签至分公司工龄要连续计算吗?总公司劳动合同换签至分公司工龄要连续计算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劳动者......


·合同成立必须具备的一般条件是什么
      合同成立必须具备的一般条件是什么1、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所谓订约当事人是指实际订约合同的人,在合同成立以后,这些主体将成为合同的主体。订......


·离婚中的过错方怎么认定?
      离婚中的过错方怎么认定?一、离婚中的过错方怎么认定?离婚过错方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


·小三纠缠可以报警吗
      受到手机或者其他方式的骚扰,最重要的是保存证据,电话录音,视频监控等,骚扰情节严重到影响到正常生活的的,可以报警,向警方提供你所搜集的各类证......


·离婚财产分割起诉流程主要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离婚财产分割起诉流程主要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一)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


·商标宣告无效后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商标宣告无效后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一、商标宣告无效后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其商标专用权被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注册商标无效......


·苏州园区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苏州园区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一至四级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


·一、公职人员去世抚恤金多长时间能发放?
      一、公职人员去世抚恤金多长时间能发放?退休公务员死亡抚恤金的审批工作是由本单位人事科工作人员在工资系统里打出相关表格交给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审批......


·破坏交通工具罪既遂怎么处罚?
      破坏交通工具罪既遂怎么处罚?一、破坏交通工具罪既遂怎么处罚?破坏交通工具罪既遂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


·股权转让需要变更其他什么证件?
      股权转让需要变更其他什么证件?股份公司在改制过程中,出于优化股权结构的目的,通常会进行股权转让,将公司的部分股权转让给他人。股权转让属于重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