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车祸赔偿金怎么算
一、儿童车祸赔偿金的计算方式及标准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父母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8、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9、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0、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11、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以及本解释第二条的规定,确定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九条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
前款确定的物质损害赔偿金与按照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
12、遭受精神损害项目和标准:赔偿权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二、儿童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指父母家长的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抚慰金,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财产损失、后续治疗费、康复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三、相关的说明:
1、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2、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3、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律文书中明确定期金的给付时间、方式以及每期给付标准。执行期间有关统计数据发生变化的,给付金额应当适时进行相应调整。
4、定期金按照赔偿权利人的实际生存年限给付,不受本解释有关赔偿期限的限制。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5、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儿童发生车祸后,肇事者一方需要赔偿以下项目的费用:医疗费、误工费(指父母家长的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后续治疗费、康复费;造成死亡的,还需要赔偿精神抚慰金,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财产损失。详细的计算公式请参考上文。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子女抚养协议违约责任怎么负责?
一、子女抚养协议违约责任怎么负责?离婚协议约定父母一方拖欠子女抚养费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对方有权依照合同法主张违约金。具体数额由法院综合......
·2023工伤医药费全额报销吗
2023工伤医药费全额报销吗一、工伤医药费全额报销吗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费,工伤医疗费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工伤险多少钱一个月多少钱
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是不缴费的,基本上都是一月一交。根据规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由于各个行业的风险系数不一样,缴费费......
·供应商欠钱不还没合同怎么办
供应商欠钱不还没合同怎么办?需要收集相关证据,直接到法院诉讼解决,起诉需要准备的证据主要有:①证明当事人(原、被告或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
·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赔偿
有很用人单位一直存在侥幸心理,以为和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就可以少支付劳动报酬及相关意外事宜的赔偿,但是其实,不签订劳动合同带来的损失更大......
·司法部刑事法律援助的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司法部刑事法律援助的规定的内容是什么?为了保障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国对于一些特殊人群、特殊的案件提出了法律援助的政策,法律援助可以一大部......
·容留吸毒次数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刑法》中的第三百五十四条,给吸毒人员提供吸毒的地方、容许他人在自己家吸食毒品、注射毒品,跟下面的情况相同的,应该立即立案追究吸毒人......
·法院从开庭到判决要多少时间?
法院从开庭到判决要多少时间?一、法院从开庭到判决要多少时间?无论是民事诉讼法或者刑事诉讼法,均没有规定开庭后几日内应当下达判决,只是规定了......
·离婚前夫妻债务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前夫妻债务协议书怎么写?一、离婚前夫妻债务协议书怎么写?离婚前夫妻债务协议应该写男女双方身份信息,男女双方自愿离婚,财产处理:存款、房......
·法院按照贩卖野生动物价值量刑吗
法院按照贩卖野生动物价值量刑吗?法院不一定是按照贩卖野生动物的价值量刑的,但贩卖野生动物的价值对量刑会产生影响。贩卖野生动物的立案标准是: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