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私募基金风险评级标准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风险评级标准是怎样的?一、私募基金风险评级标准是怎样的?1、高风险等级基金类型有:标准股票型基金、普通股票型基金、标准指数型基金、增强指数型基金、偏股型基金、灵活配置型基金、股债平衡型基金共7个三级类别。2、划分为中风险等级的基金有:偏债型基金、普通债券型基金(二级)共2个三级类别。3、划分为低风险等级的基金有:长期标准债券型基金、中短期标准债券型基金、普通债券型基金(一级)、保本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A级)、货币市场基金(B级)共6个三级类别。二、私募基金风险包括哪些?1、法律和政策风险对于国内私募基金而言,目前存在的最主要问题是缺乏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使其处于法律和政策的边缘地带。迄今,我国的《证券法》、《信托法》等法律的条文都没有对私募基金的含义、资金来源、组织方式、运行模式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正是由于私募基金的法律地位得不到承认,其经营活动一直游离于法律和政策监管之外,一旦发生违约行为,不论基金管理者还是投资者都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因而面临很大的法律和政策风险,并且基金规模越大,这种法律和政策风险就越高。2、道德风险私募基金的组织结构是一种典型的委托—代理机制,有限合伙人将资金交给一般合伙人负责经营,只对资金的使用作出一般性的规定,通常并不干预基金经理的具体运营。在运营过程中,私募基金经理和基金持有人都追求期望投资收益最大,私募基金经理越努力,收益越大,可是私募基金经理除了拿固定的管理费之外,还可以拿业绩提成费用,当业绩提成费用大于管理费用时,私募基金经理并不会采取使双方利益最大化的投资策略,因为这样选择并不能使其本身利益最大化,而是可能会滥用自己的职权去追求更多的个人利益,从而使基金持有人的资产将承受更大的风险,所以即使私募基金有较为优越的激励安排,但代理人的道德风险仍然存在。3、操作风险私募基金的投资策略具有隐蔽性,国际上一般对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没有严格的限制,这就会造成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不利于对基金持有人利益的保护。在没有外在约束机制的情况下,私募基金追逐利益的投机本性,可能会让它们为了获取巨额的利润,与上市公司串谋,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股价等违法行为。这些操作风险都会给投资人和市场带来很大的危害。基金管理人的个人操守不好衡量,如果管理人不遵守合同,就会给投资人造成损失。由此可见,投资私募基金会面临政策、法律、道德和市场等多方面风险。根据私募基金风险评级标准,私募基金的风险分为三级,为低、中、高风险,每一个风险类别里面有对应不同的私募基金产品。一般来说,高收益就代表了高风险,投资者应该追求合理收益的同时控制好风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医疗事故鉴定受理的规定
      医疗事故鉴定受理的规定医疗事故鉴定受理的规定:第十二条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按照《医疗事故......


·一般情况下缓刑要交多少钱?
      一、一般情况下缓刑要交多少钱?判缓刑要交罚金,一般按照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1、开完庭后判决之前,法官就叫去缴纳罚金,这是在判决内容已确定......


·继承最长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继承最长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一、继承最长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继承最长诉讼时效规定是20年的时间。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继承人......


·一、遗弃子女老了求赡养是合法的吗?
      一、遗弃子女老了求赡养是合法的吗?合法的;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


·遗赠扶养协议的见证人可以不需要吗
      遗赠扶养协议的见证人可以不需要吗遗赠扶养协议的签订并不必然需要见证人,只要协议内容真实合法,就是有效的。二、遗赠扶养协议与附扶养义务的赠与合......


·支付违约金拒绝履行合同合法吗?
      支付违约金拒绝履行合同合法吗?支付违约金拒绝履行合同不一定就是合法的,具体如下所述:1、合同继续履行不存在现实困难的,应当继续履行当事人应当按......


·征地拆迁中申请行政复议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征地拆迁中申请行政复议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由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三份,被申请人是两个以上的,每增加一个,应增加一份;......


·刑事诉讼法第四条是什么意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视为了保护我们人民的利益和社会的安全而规定的,我们对于刑事诉讼法的了解其实还是有的,第四条就是讲了国家安全机关......


·抽逃注册资金罪是否不再追究
      抽逃注册资金罪会被追究的。抽逃出资是该出资而没有真实出资、没有出资或没有完全出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出后,第一次给予一定比例的罚款,限期归还......


·涉嫌犯罪中止执行申请缓刑可以吗?
      涉嫌犯罪中止执行申请缓刑可以吗?满足条件可以判缓刑。从中国刑法的规定来看,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


·民事诉讼开庭流程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开庭流程规定是什么?一、民事诉讼开庭流程规定是什么?1、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是在法庭上出示与案件有关的全部证据,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