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怎样申请离婚财产保全?

?在离婚案中,申请财产保全是最平常一种财产保护措施。离婚案件又是属于典型的民事案件纠纷,无论是作为被告还是原告方,都有权利去保护自身的利益,为了公平公正的保证民事主体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怎样申请离婚财产保全就是需要民事主体去了解其中的财产保全法律知识。
  一、先申请财产保全,再起诉
  1、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这样对于离婚纠纷中,民事主体可以立即提出请求保全财产,即使主体没有打算,法院也可以有效保护民事主体的财产安全。2、48小时做出裁定采取保全财产措施,对于情况紧急的。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注意事项】: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二、财产保全的范围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所以申请人需要提前申明需要保护的财产,包括房屋财产保全、银行存款保全、股票账号的财产保全、汽车财产保全等财产保全,这样才能有效保护自己的权益不被损害。而其中的各种财产保全手续也要提前准备,包括财产保全申请书、财产保全担保书、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要查封的产权登记册以及被申请人的股市账户基本信息等。
  三、财产保全的方式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将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四、财产保全好处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对方有可能隐匿、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等保全措施,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一方有意转移共同共有的房产,或一方有意变卖股市的股票以套取资金,就可以申请法院对房屋或股市账号进行查封。以上内容是针对离婚纠纷案件怎样申请离婚财产保全法律知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对于有意隐匿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定要向法院申请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财产保全。正确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财产保全的手续虽然有点麻烦,但是为了最大限度的保护自身的利益,建议还是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来了解其中的行情及法律常识,多了解其中的事情,处理起来也不会手忙脚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合同忘记写时间应该如何办?
      根据《民法典》,合同的内容是当事人约定的,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这个话题;量;质量;价格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


·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有什么标准?
      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有什么标准?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具体如下:《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


·怎么证明欠债非用于共同生活
      怎么证明欠债非用于共同生活一、怎么证明欠债非用于共同生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只有在极特别的情......


·辩护与辩解区别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一、辩护与辩解区别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辩护词和辩护意见的区别:辩护词是正式的书面辩护意见,供法庭审理采纳;辩护意见是辩护词的浓缩,供律师......


·盗窃金额多少可以立案?
      在侵犯财产类的犯罪当中,盗窃罪、诈骗罪以及抢夺罪可以说是其中较为常见的罪名了,然而针对不同的罪名,法律中规定的立案数额不一样,也就是说对于盗......


·什么是虚假出资、抽逃出资?
      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并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所有权,而与代收股款的银行串通,由银行出具收款证明,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


·醉驾怎么处罚
      醉驾怎么处罚一、刑事处罚:(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


·司法鉴定结果多久能出来?怎么进行委托
      双方当事人在协商难以解决问题时都会选择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在选择打官司时很多人会选择对物证以及影像资料等送到专业部门进行司法鉴定,很多人不清......


·申报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申报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内容1、申请主体: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应当及时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收到消息后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提交材料,进行......


·一、物权法中的买卖不破租赁的含义是什么?
      一、物权法中的买卖不破租赁的含义是什么?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


·一、营业执照注册号是什么?
      一、营业执照注册号是什么营业执照注册号是营业执照的编号。全国开始推行“三证合一,一证一码”登记模式,即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