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沈阳市医患纠纷委员会在哪里?

沈阳市医患纠纷委员会在哪里?
  
  一、沈阳市医患纠纷委员会地址
  
  沈阳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地址:崇山东路19号
  
  二、医患纠纷的防范和处理
  
  (一)防范:总的来讲医方在平时要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强化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
  
  2、提高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增强业务素质;
  
  3、健全技术规范和工作制度,并认真实施;
  
  4、建立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质控;
  
  5、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这里特别要注意的是:
  
  1、病人的知情权问题,要谨记病人有知情的权利,医师(方)有告知的义务。
  
  医师告知时的注意事项:
  
  a、有全面告知诊治信息和治疗风险;
  
  b、有通俗的语言告知;
  
  c、告知的内容必须真实;
  
  d、重要告知要用书面形式。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对医方的告知义务作了具体规定,要从严把握。
  
  2、病人的同意权问题。病人有一定的自主权;病人对手术、特殊检查和治疗、实验性临床医疗有同意权。
  
  同意权的三种处理形式:
  
  a、病人同意,并取得家属或关系人签字;
  
  b、无法取得病人同意,家属或关系人签字;
  
  c、无法以上同意,由医院负责人批准实施。
  
  3、病人名誉权和肖像权问题。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二条作了规定。医院及其医务人员擅自公开病人“隐私”病情,可以构成侵害病人名誉权;医院向病人或其家属通报病情,不构成侵害病人名誉权;因宣传需要使用内容肖像的,应当取得病人同意。
  
  4、重视病历的证据作用(医疗诉讼证据)。
  
  主要分类包括:
  
  a、病历;
  
  b、检查报告;
  
  c、有关记录;
  
  d、影像资料;
  
  e、有关实物;
  
  f、同意书;
  
  g、重要告知记录。
  
  (二)处理:医患纠纷发生后,医方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及时报告卫生主管行政部门;现场证据的保管,包括病历、实物的封存等,特别是尸体的保存和告知尸检的义务。尸检是判断死因的重要科学手段。我们在审理几起医疗纠纷案件时,就是因为尸检环节出现问题,导致医疗鉴定无法进行,死因无法查清,只有依据证据规则进行责任分担。
  
  三、医患纠纷的原因
  
  医疗纠纷通常是由医疗过错或患者单方面不满引起的。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等医疗活动中的过错。这些过错往往导致病人的不满意或造成对病人的伤害,从而引起医疗纠纷。除了由于医疗过错引起的医疗纠纷外,有时,医方在医疗活动中并没有任何疏忽和失误,仅仅是由于患者单方面的不满意,也会引起纠纷。这类纠纷可以是因患者缺乏基本的医学知识,对正确的医疗处理、疾病的自然转归和难以避免的并发症以及医疗中的意外事故不理解而引起的,也可以是由于患者的毫无道理的责难而引起的。亦有人称之为医疗侵权纠纷,即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与接受者之间对医疗行为及其后果是否侵权及侵权责任的争议。医疗纠纷包括医疗事故纠纷和其他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纠纷指医患双方就具体医疗事件是否构成事故、应否赔偿、怎样赔偿产生的纠纷。其他医疗纠纷包括经过医疗事故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不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医疗纠纷、医学会不予鉴定的医疗纠纷。
  
  如今的各种导航软件都可以查询到沈阳市医患纠纷委员会在哪里,做公交前往即可。面对医患纠纷我们首先要做的是要摆正心态,保持理智,冷静的去分析问题。医院造成的医疗事故有时并非是院方的故意,现实中有很多的医疗事故都是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如果医疗事故院方真的存在过错甚至是故意所为,我们也要用于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个人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赔偿?
      个人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赔偿有哪些随着当前人们对契约精神的不断认知和贯彻,在工作当中,劳动者往往需要同公司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以此保障自身的权......


·公司倒闭后偷税漏税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公司倒闭后偷税漏税处罚标准是什么?可以对责任人进行依法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偷税漏税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样的?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动......


·公证炒房偷税漏税的处罚是什么?
      一、公证炒房偷税漏税的处罚是什么?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数额......


·随着生活条件的发展
      随着生活条件的发展,人们对于住所的条件要求也开始进一步提升。然而,不同的人对于房子的要求也大不相同,那么,大多数人买房子考虑因素排序筛选后有......


·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不去怎么办
      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不去怎么办离婚被告不去法庭的话,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吗?
      一、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吗?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一、自己骑电瓶车摔伤属于交通事故吗?
      一、自己骑电瓶车摔伤属于交通事故吗?自己骑电瓶车摔伤也是属于交通事故的。但是这种行为属于单向的交通事故,有意外伤害险的可以得到理赔,但是医疗......


·劳动聘用合同书的范本是怎么样的?
      劳动聘用合同书的范本是怎么样的?聘用方:受聘方: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用双方本着平等......


·强制隔离戒毒能否监外执行
      强制隔离戒毒能否监外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不存在监外执行。只有所外就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患严重疾病,不出所治疗可能危及生命的,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主......


·关于做他项权证需要什么意思?
      关于做他项权证需要什么意思?他项权证,在我们没有整理这篇文章之前相信您对于这个词语的了解应该是非常少的。他项权证是一种权利证书,通常是一种......


·到达非法集资标准是多少钱
      标准如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