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关于儿童车祸赔偿标准是什么?

关于儿童车祸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用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如化验费、检查费等) 注: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计算误工费的基数(误工收入)按照以下方法统计: ①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②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③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4、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①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②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费赔偿金额=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5、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注:①伤残系数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十级10%、九级20%……一级100%; ②赔偿年限: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注: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7、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赔偿年限 注:赔偿年限: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8、丧葬费的计算公式
  丧葬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9、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公式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扶养年限 注:扶养年限:①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②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0、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 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11、住宿费
  住宿费赔偿金额 =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直接财产损失
  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3、车辆停运损失费
  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的实际损失(需鉴定)
   14、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由上文可见,关于儿童车祸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了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的损失费用。在了解这方面知识的时候,要从实际出发,明确具体情况具体包含了哪几项的费用,不能千篇一律把14种相关费用都套进去。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工程质量技术措施有哪些内容?
      工程质量技术措施有哪些内容?实际上,随着我们国家科学技术越来越发达,对于工程质量问题解决的途径也是越来越多了,毕竟我们可以从源头上利用科学......


·已签订好的赠与合同还可以公证吗?
      已签订好的赠与合同还可以公证吗?赠与合同必须公证自2015年7月1日起,个人在办理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营业税手续时,可以不用再向税务部门......


·土地使用权转让要在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在地办哪些手续?
      土地使用权转让要在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在地办哪些手续?土地使用权作为一种物权,在使用的过程中,难免会产生物权的转让,即通过合法的程序有偿或者无......


·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哪些情况
      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哪些情况《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


·驻马店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驻马店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对于驻马店的农民朋友来说,如果政府因基础设施建设征用到他们的土地,那么对于征地补偿则是他们最关心的问题。对于涉......


·规劝同案犯自首构成立功是否成立?
      一、规劝同案犯自首构成立功是否成立可以成立立功。立功是指犯罪人犯罪后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以及......


·民法总则中的侵权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每个公民自一出生开始就享有各种各样的民事权利能力,这种民事权利能力不会因为当事人年纪尚小就区别对待,比如未成年人的隐私权,肖像权等各种权......


·电瓶车醉酒驾驶应该怎么处罚
      电瓶车醉酒驾驶应该怎么处罚?1、如果驾驶的电动车,其技术指标属于机动车,醉酒驾驶电动车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2、如果驾驶的电动车没有达到机动车标......


·检察院提起的公诉案件能上诉吗?
      一、检察院提起的公诉案件能上诉吗公诉案件即刑事案件。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如果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公诉案件的判决有不同意见,不能直接提出上诉......


·入职材料都有哪些内容?
      求职者被单位录取后,会在不久后到单位办理入职手续,签署劳动合同,这样才能成为单位中的正式一员。一般情况下,单位都会提前告知求职者需要准备哪些......


·大家都知道
      您都知道,劳动者在公司工作的时候会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在离开公司的时候就会由企业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方便您寻找下一个工作,但如果与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