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法律援助的范围包括哪些

法律援助的范围包括哪些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法律援助的范围有以下几点:
  第一、公民有下列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第二、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第三、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第四、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法律援助对于社会发展来说是非常有积极意义的,能够让所有人都有能力能够享受法律来保护自身的权益,生活中不少人就是因为考虑到这些昂贵的费用所以不敢采用司法的手段来解决问题,法律援助能够很好的解决这类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了还可以争夺孩子抚养权吗
      离婚了还可以争夺孩子抚养权吗一、离婚了还可以争夺孩子抚养权吗可以,只要符合一定条件,如双方协议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请求。......


·注册资本等于认缴资本吗?
      注册资本等于认缴资本吗?注册资本数额上等于认缴资本,认缴资本是个人独资企业在办理工商登记的时候承诺要出资的额度,但实际上不需要通过银行或是会计......


·隐名股东的股东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隐名股东的股东协议包括哪些内容?一、隐名股东的股东协议包括哪些内容?隐名股东的股东协议隐名投资人(实际股东,以下简称甲方):显名投资人(......


·年庆元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年庆元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


·起诉追讨个人债务要怎么做?
      个人债务一般都是指的民间借贷,民间借贷不是企业与企业之间具备详细的借贷合同的一种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关系,因为民间借贷这种不稳定性不严谨性,所以......


·赌博是生活中发生概率很高的事件,有句话叫“小赌怡情,大赌伤身
      赌博是生活中发生概率很高的事件,有句话叫“小赌怡情,大赌伤身”,还是很有道理的。但是有时候赌大了,欠下了债,可就没有那么简单了。关于“赌博债......


·什么情况下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
      什么情况下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


·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一、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只要没有到法律规定时间一般是不适用的;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


·律师向侦查机关出具的辩护意见需要注意哪些
      一,律师向侦查机关出具的辩护意见需要注意哪些向检察机关提供的辩护意见需要注意有无犯罪事实;现有证据能否“确实、充分”地证明被控犯罪事实为被......


·待产孕妇剖腹产谁签字?
      待产孕妇剖腹产谁签字?最近一段时期,一孕妇要求剖腹产而签字被拒选择跳楼的新闻引发了民间的热议,对于待产孕妇而言,做剖腹产手术的概率还是很大的......


·一、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的区别是什么?
      一、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的区别是什么财产的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形式。两者之间的区别主要是:1、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